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2021年10月13日 01:3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 2021-054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11月9日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独立董事备案》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董事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四届董事会提名推荐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推荐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8日17:00前以书面方式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推荐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受推荐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其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6、公司董事会最迟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交易日。

  7、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9、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10、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独立董事备案》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要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5、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未满六年;

  6、独立董事候选人兼任上市公司(含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五家;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8、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1)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

  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人指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儿媳

  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最近十二个月内,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存在其他影响其独立性情形的人员;

  (9)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10)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

  (1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12)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1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14)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的;

  (15)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

  (16)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提名须以书面方式作出,提名人应当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2、董事候选人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还需提供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及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证书原件备查);

  3、董事候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董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原件);

  5、董事候选人出具的接受提名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的真实、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能;

  6、能证明符合公司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若是个人股东,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是法人股东,需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股东证券帐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3、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凭证。

  (三)提名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2021年10月18日17:00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海霞、刘通

  联系电话:028-67670333

  联系传真:028-82832555

  联系邮箱:zqb@fsmjj.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和西二街189号富森创意大厦B座21层

  邮政编码:610000

  八、附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表。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表

  ■

  推荐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21-055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11月9日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第五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监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五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2名股东代表和1名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监事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在选举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1、股东代表监事的提名

  公司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股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四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8日17:00前以书面方式向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推荐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将对推荐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召开监事会确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候选人应在受推荐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4、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满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9、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10、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11、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1、提名监事候选人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提名人签署确认的监事候选人推荐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2)监事候选人出具的接受提名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的真实、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3)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2、若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若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若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凭证。

  3、提名人向公司监事会提名监事候选人的方式: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2021年10月18日17:00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海霞、刘通

  联系电话:028-67670333

  联系传真:028-82832555

  联系邮箱:zqb@fsmjj.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和西二街189号富森创意大厦B座21层

  邮政编码:610000

  八、附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表。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表

  ■

  推荐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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