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接B145版)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主营业务规模的增长,公司采取外汇结算的业务规模预计将逐步增加,当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产生的汇兑损益会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公司拟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及业务规模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美元、欧元、日元等。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通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在约定的期限进行外汇币种、金额、汇率的结汇或售汇,从而锁定结售汇成本。
公司及各子公司拟进行的远期结汇的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同等价值外汇金额),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远期结售汇业务和选择合作银行。
三、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或回款预测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销售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远期结售汇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对公司相关的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等做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了锁定成本,降低汇率风险,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与银行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汇兑保值,以降低成本及经营风险。公司已为操作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利润的影响为目的,不以投机、盈利为目的。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制度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元股份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针对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天元股份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利润的影响为目的,不以投机、盈利为目的,公司已针对远期结售汇业务制定了《远期结售汇内部控制制度》,相关业务管理制度较为完备,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
综上,保荐机构对天元股份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30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依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9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9月16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9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128号公司12楼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13日。
8、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1年9月1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2),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4、《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选举周孝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2选举罗素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3选举罗耀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4选举陈楚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5选举邓超然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6选举贾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选举谢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2选举张钦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3选举冀志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6.01选举黄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6.02选举何小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中议案3为特别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4、议案5、议案6均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非职工代表监事应分开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受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受托人持股证明、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1年9月14日17: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zqb@gdtengen.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1年9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128号公司三楼办公室。
4.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128号公司。
联系人:罗泽武
电话:0769-89152877
传真:0769-89151002
电子邮箱:zqb@gdtengen.com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03
2.投票简称:天元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月16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9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9月16日召开的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 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17日以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含委托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董事何祖兵先生、雷春平女士因个人原因分别委托董事邓超然先生、陈楚鑫先生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周孝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公司同日刊登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7、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1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员工借款购房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及公司同日刊登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员工借款购房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1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远期结售汇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远期结售汇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关于公司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关于公司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7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17日以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公司监事会主席黄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公司同日刊登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有关募集资金项目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不超过1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资金投向与公司主营业务方向一致,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要求。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事项,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防范和化解由于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该事项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员工借款购房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及公司同日刊登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员工借款购房管理办法》。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高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购房借款,有利于公司稳定人才队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远期结售汇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远期结售汇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了锁定成本,降低汇率风险,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与银行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汇兑保值,以降低成本及经营风险。公司已为操作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21号)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44,2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63,658,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5,159,226.4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8,498,773.5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9月16日出具“致同验字(2020)第440ZC0034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已在银行开设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8,451.41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3,398.47万元(其中扣除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23,686.28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收入、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287.81万元),减去现金管理专户余额22,35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剩余1,336.2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根据2019年3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以及2020年9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1-6月,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1,336.28万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9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7,468.28万元置换截至2020年8月31日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募集资金238.94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的自有资金,合计置换金额为7,707.22万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致同专字(2020)第440ZA09318号”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2020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获得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及保本型理财等。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公告内容遵循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期末余额为22,350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指定专户中。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附件一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41,850.00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1,849.88万元,差异0.12万元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进行了调整。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