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摘要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08月31日 02:51 证券时报

原标题: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2021年上半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风险挑战,公司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深挖循环产业链条价值,并以夯实安全生产、严控环保排放、提升经营效益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实现了生产经营的持续健康发展。

  1、生产经营情况良好

  2021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91,023,170.4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4.60%;利润总额276,759,916.89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59.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5,232,608.38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59.78%。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2,805,010,667.64元,比上年年末增加10.42%;负债为665,740,018.70元,比上年年末增加9.9%;所有者权益2,139,270,648.94元,比上年年末增加10.58%。

  2、深挖循环产业链价值,推动新材料领域开拓

  永东股份基于对煤焦油资源深入研发及应用,致力于高品质炭黑产品、煤焦油精细加工产品、新材料产品的研发和生产,通过“煤焦油加工+炭黑生产+尾气发电+精细化工”的有机结合形成可持续循环的产业模式。

  “十四五”是我国深入推进能源革命的关键时期,从国家“碳中和”战略和环保政策趋严的大背景下,钢铁行业电炉炼钢占比预计将会提升,将带动石墨电极需求量增长。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年产4万吨煤系针状焦项目建设,作为石墨电极原材料的针状焦将为公司发展带来积极效应。

  在新材料领域的探索中,公司注重高附加值和环境友好型产品的研发和布局,为进一步发挥产业链的价值奠定基础。

  公司2021年5月2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有关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延期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充分发挥永东股份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条优势,增加新型高端炭黑品种,推动公司炭黑产品向高端延伸,实现炭黑产品的高端化、差异化和规模化,同时进一步延伸煤焦油精细加工产业链条,增加高附加值煤焦油精细化工产品种类,对公司向新材料领域拓展及产品结构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3、积极推进技术创新,科技兴企战略不断取得新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着力推进科技战略,创新、赋能激发新动力。坚持研发为先锋,积极推进“科技兴企”战略。报告期内公司取得4项专利的授权,分别是:一种液相酶解生产氧化石墨烯方法及其氧化石墨烯的应用的发明专利,一种煤焦油蒽油脱硫脱灰及生产超导电炭黑方法的发明专利,一种炭黑粒子硬度调节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一种可有效降低三废排放的焦化粗酚生产系统的实用新型专利。截至目前公司共有36项专利,其中16项发明专利,20项实用新型专利。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5

  债券代码:128014 债券简称:永东转债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永东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64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105,261.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7.60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9,999,983.6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323,396.23元(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499,403.7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1,676,587.37元。

  本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稷山县支行04531001040025740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验字(2019)第01008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

  说明:上述募集资金余额包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1.40亿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39,419,517.79元,本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90,720,922.98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专户管理。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稷山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履行职责。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40亿元。本报告期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报告期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应披露未披露等违反规定的情形。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表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3

  债券代码:128014 债券简称:永东转债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08月18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08月2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东杰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与决议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4

  债券代码:128014 债券简称:永东转债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2021年08月18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08月2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1

  2021

  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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