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1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上午10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晓平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监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上半年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半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在本意见提出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内容详见2021年8月26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爱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爱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成长性相匹配,是为了更好地保证公司持续发展,更好地回报股东,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内容详见2021年8月26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内容详见2021年8月26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5日
公司代码:603511 公司简称:爱慕股份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1年8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依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000.45万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相应调整每股利润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截至2021年6月30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3,250.09万元。经董事会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1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根据公司2021年的发展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为了持续回报全体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依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000.45万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符合《公司章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适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和成长需要,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以及拓展主营业务时需要充足资金用于发展的现状等所作出的,符合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的需要,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回报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力地回报了全体股东,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对此一致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成长性相匹配,是为了更好地保证公司持续发展,更好地回报股东,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编制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97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A股)4,001.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0.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980.9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856.1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124.8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20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11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2021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年半年度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619.96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19.96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1.36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0万元,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75,536.2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以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爱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2020年2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通中心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5月20日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交所主板)》,约定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专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应当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落实。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使用均遵循募集资金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3个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1年7月5日,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通中心支行更名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贸试验区商务中心区支行。
三、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619.96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先期投入,因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尚未进行专项审计,公司暂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未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或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情况
本公司无超募资金。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尚未完成。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也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违规情形。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附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 本报告中个别数据的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一号——服装》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2021年上半年线下销售终端数量变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拥有2103个线下销售终端。2021年上半年,公司线下销售终端数量的变动情况如下:
二、按品牌收入、毛利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 公司原慕澜品牌(塑形美体产品)现已并入爱慕品牌的产品线,因此收入合并计算。考虑到同期数据可比性,相应将同期慕澜品牌收入并入爱慕品牌中。
注2. 上表中“其他”包含公司除已列示品牌外的其他品牌及生产类业务收入。
三、按模式收入、毛利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5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1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开发区利泽中园二区218、219号楼爱慕大厦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10日
至2021年9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8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的公司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21年9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开发区利泽中园二区218、219号楼爱慕大厦3层会议室1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何林渠、顾婷婷
电话:010-64390009
传真:010-64390009
邮箱:aimerzhengquan@aimer.com.cn
3、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开发区利泽中园二区218、219号楼爱慕大厦3层会议室1,邮编:100102。
4、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1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上午9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荣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1年8月26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爱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爱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1年8月26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1年8月26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1年8月26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1年8月26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规定》。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1年8月26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规定》。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1年8月26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爱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1年8月26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爱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顾婷婷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顾婷婷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64390009
传真:010-64390009
电子信箱:aimerzhengquan@aimer.com.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开发区利泽中园二区218、219号楼
附件:简历
顾婷婷女士,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7月入职爱慕,历任知识产权专员、法务专员、知识产权经理、法务高级经理、公司法务代表等职务。
顾婷婷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