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21-032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朱阳春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重要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朱阳春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火炬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李申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请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023年10月14日)止。
李申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
李申先生的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新疆喀什市世纪大道南路77号
联系电话及传真:0998-2836777
邮箱:xjhj@xjhjrq.com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附件:李申先生简历
李申先生,1989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公司证券部证券事务助理。李申先生已经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21-031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62号文《关于核准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7年12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5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82,8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50,536,041.4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32,263,958.55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12月27日全部到位,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会验字【2017】5541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2021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5,475,792.58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00,049,856.34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2,214,102.21元。截止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36,996,771.43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和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西部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解放南路支行、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订的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完全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要求管理。截至本报告期末,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规定履行了相应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2021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详见“附表一”。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6月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1—6月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1—6月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6月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喀什市CNG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喀什市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疏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19,014.23万元,用于收购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光正燃气有限公司51%股权。上述议案于2019年7月29日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情况详见“附表二”。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附表一:
编制单位: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代码:603080 公司简称:新疆火炬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21-029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疆火炬”)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8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赵安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2021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新疆火炬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21-030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疆火炬”)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8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热依汗姑丽·苏坦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新疆火炬2021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新疆火炬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新疆火炬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未发现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发表上述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监事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2021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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