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年08月26日 02:03 证券日报

原标题: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倩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一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4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7号)同意注册,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277,095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39.19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20,329,353.05元,扣除总发行费用45,437,451.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4,891,901.80元。实际到账金额计人民币483,927,759.0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7月17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900382号验资报告。

  (二)本半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3,420.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上述表格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计算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在上市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该《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已经本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对本公司具体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公司已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

  监管协议对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监管协议履行。三(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的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相关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21,420.23万元(其中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的1,469.05万元,该金额不包含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截至2021年6月30日,结构性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3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2,00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二(三)之说明。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842.85万元(含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扩大升级研发中心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3,000万元用于扩大升级研发中心项目。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科创板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报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表1:

  单位:人民币 元

  注: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安集微电子集成电路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增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将将募投项目“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CMP抛光液生产线扩建项目”、“安集微电子集成电路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升级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3年7月。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6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

  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增加实施主体情况:“安集微电子集成电路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增加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

  ● 项目延期情况: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CMP抛光液生产线扩建项目”、“安集微电子集成电路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升级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3年7月。

  ● 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集科技”或“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安集微电子集成电路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增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同意将募投项目“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CMP抛光液生产线扩建项目”、“安集微电子集成电路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升级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3年7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277,095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39.19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2,032.94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4,543.7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489.1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7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900382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1: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CMP抛光液生产线扩建项目”实施地点由原来的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金桥出口加工区(南区)T6-8、T6-9、T6-10、T6-11幢底层厂房变更为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金桥出口加工区(南区)T6号地块,除此之外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存在变化。

  注2:2020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安集微电子集成电路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原来的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889号E座1层调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除此之外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存在变化。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情况

  本次新增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安集微电子集成电路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项目原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集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安集”),计划投资6,900.00万元,拟在上海安集现有的研发中心的基础上新购置5台研发设备并配备研发人员,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

  为了有效整合公司的内部资源,进一步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本募投项目新增公司本身安集科技为实施主体。新增实施主体后,“安集微电子集成电路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安集科技和上海安集,除此之外,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用途以及实施内容均保持不变。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1、“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CMP抛光液生产线扩建项目”系扩建CMP抛光液的生产系统和相应的厂务系统,包括购置自动加料系统、预混系统、5吨和10吨的生产系统、自动包装系统和自控数据采集系统,并对厂房进行隔间改造,引入全新的与生产系统配套的空调、纯水、排水、用气、用电、仓储装修和自动运输系统。

  公司自首发募集资金于2019年7月入账后,积极论证并与出租方沟通确定本募投项目具体用地,由于2020年初疫情爆发有所延缓。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在综合考虑未来研发中心及现有厂房的整体规划等因素的基础上,将“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CMP抛光液生产线扩建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金桥出口加工区(南区)T6号地块,以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质量和效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根据项目的进度进行评估,经审慎考量,公司拟将“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CMP抛光液生产线扩建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3年7月。

  2、“安集微电子集成电路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系在安集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现有的研发中心的基础上新购置5台研发设备并配备研发人员,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

  募集资金入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募投项目的实施,截至目前,公司已购入2台设备并完成安装,1台设备正在安装调试中。鉴于2020年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爆发,此项目剩余的设备由于供应商复工进度及跨境物流缓慢等多方面因素延缓采购,致使此项目部分设备到位时间有所延后。根据项目的进度进行评估,经审慎考量,公司拟将“安集微电子集成电路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3年7月。

  3、“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升级项目”,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升级企业资源管理系统、供应链管理系统、生产管理及质量控制系统、自动化办公系统、财务系统以及信息系统数据整合。

  募集资金入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募投项目的实施,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搭建自动化办公系统并已成功运行。鉴于此项目最终目标为将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专利管理、财务管理、研发管理等公司现有系统进行协同整合,在遴选供应商、设计功能模块等方面较为复杂,公司需花费较多精力全面评估引进系统与现有模块的匹配和兼容情况,所以募投项目的建设期较预期有所延长。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慎考量,公司拟将“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升级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3年7月。

  (三)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上市公司应当对该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对“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CMP抛光液生产线扩建项目”、“安集微电子集成电路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升级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1、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有利的行业政策为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政策导向支持

  集成电路产业是信息技术产业的核心,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及“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产业支持政策,加速半导体材料国产化、本土化供应的进程。特别是“十二五”期间实施的国家“02专项”,对于提升中国集成电路产业链关键配套材料的本土供应能力起到了重要作用。此外,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及社会资本的大力支持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提供了保障。根据IC Insights,2020年中国IC产值227亿美元占中国IC市场1,430亿美元的比例为15.9%,比例较2010年的10.2%有所提升,但国产化水平仍然较低。

  根据《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发展目标,到2020年,集成电路产业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逐步缩小,全行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速超过20%,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幅增强,关键装备和材料进入国际采购体系,基本建成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集成电路产业体系;到2030年,集成电路产业链主要环节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一批企业进入国际第一梯队,实现跨越发展。

  (2)广阔的市场前景为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市场保障

  半导体材料主要分为晶圆制造材料和封装材料。根据WSTS统计,2020年全球半导体市场规模达到4,403.89亿美元,增速为6.8%;其中,集成电路市场规模为3,612.26亿美元,占比约82%,增速为8.4%。根据WSTS预测,2021年全球半导体市场规模达到5,272.23亿美元,增速为19.7%;2022年全球半导体市场规模达到5,734.40亿美元,增速为8.8%。未来两年,集成电路尤其是存储芯片仍将是全球半导体市场的主要增长动力。预计亚太地区(含中国)将是2021年全球增长最快的半导体市场,增速达23.5%。

  2021年上半年,化学机械抛光液是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CMP抛光材料包括抛光液(占整个抛光材料比例约50%)、抛光垫和钻石碟,其耗用量随着晶圆产量和CMP平坦化工艺步骤数增加而增加。化学机械抛光一直是晶圆表面平坦化的关键工艺步骤。先进电子器件制造中需要平坦化的层数越来越多,而且平坦化的要求越来越高。即使在新冠疫情期间,CMP抛光材料行业表现良好,并在半导体整体繁荣的环境下实现增长。根据TECHCET,先进封装以及下一代逻辑和存储器件加速了CMP抛光材料的增长。2021年,全球晶圆制造用抛光液市场规模预计将从2020年的16.6亿美元增长至18亿美元,增长率为8%,预计未来五年复合增长率为6%。

  (3)丰富的客户资源为募投项目的市场消化提供了客户基础

  化学机械抛光液和功能性湿电子化学品行业特点是准入门槛高、认证时间长,一旦成为下游集成电路制造和封装行业企业的合格供应商,实现批量供货,双方就会形成较为稳固的长期合作关系。公司经过多年以来的技术积累、品牌建设,凭借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和技术实力以及成本、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优势,通过不断提升生产力、质量和产量为下游客户提供创新化和差异化产品,并通过提供本土化、定制化、一体化的服务和安全、一致、可靠、稳定的产品供应,进入全球领先的集成电路芯片制造和先进封装供应体系,积累了众多优质的客户资源。

  (4)深厚的技术积累为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技术支撑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化学机械抛光液和功能性湿电子化学品,竞争对手利用先发优势,掌握核心技术,并在研发和生产方面不断革新,同时实行非常严格的保密和专利保护措施,对行业内新进入企业构筑了较高的技术壁垒。特别是对于新产品开发而言,开发周期长、技术要求高,对化学机械抛光液和功能性湿电子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研发能力、技术水平和生产工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公司拥有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核心技术权属清晰,技术水平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成熟并广泛应用于公司产品的批量生产中。公司将研发重点聚焦在产品创新上,以满足下游集成电路制造和封测行业全球领先客户的尖端产品应用,产品转化率高。同时,公司利用在化学配方、材料科学等领域的专长,持续研发创新产品或改进产品以满足下游技术先进客户的需求,将客户面临的具体技术挑战转化成现实的产品和可行的工艺解决方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可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完善公司的研发体系,满足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

  (5)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为募投项目实施提供了人才基础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Shumin Wang和副总经理Yuchun Wang均拥有二十余年化学、材料化学、材料工程等专业领域的研究经验,并在全球领先的相关领域公司从事多年的研发、运营和管理工作。公司核心技术团队在半导体材料行业积累了丰富经验和先进技术。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Zhang Ming在战略计划、人才与团队的建设、销售与市场、公司营运、跨国管理等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并且成功地实施了多起国内与国际并购,拥有宝贵的国际化经验。公司管理团队在半导体材料及相关行业的丰富经验为公司的业务发展带来了全球先进乃至领先的视角。公司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为持续提升竞争优势提供了保证。

  2、募投项目经济效益测算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CMP抛光液生产线扩建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为31.7%,静态投资回收期为5.21年,动态投资回收期为5.62年。

  “安集微电子集成电路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升级项目”不涉及直接经济效益,不适用募投项目经济效益测算。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的结论

  公司认为上述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具备投资建设的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安集科技为实施主体,是为有效整合公司内部资源,进一步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从长远来看,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安集微电子集成电路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增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将募投项目“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CMP抛光液生产线扩建项目”、“安集微电子集成电路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升级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3年7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7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日(周三)10:00-11: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网络互动地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投资者可于2021年8月30日(周一)17:00 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anjimicro.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8月26日发布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了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拟于2021年9月1日举办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等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时间及地点

  1、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日(周三)10:00-11:00

  2、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3、网络互动地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董事长兼总经理Shumin Wang(王淑敏)女士、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Zhang Ming(张明)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杨逊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 投资者可于 2021年9月1日(周三)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 投资者可于2021年8月30日(周一)17:00 前将有关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anjimicro.com。

  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冯倩

  联系电话:021-20693201

  公司传真:021-50801110

  公司邮箱:IR@anjimicro.com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公司代码:688019                                               公司简称:安集科技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剔除公司各期股权激励带来的股份支付费用后,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84.7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3.6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810.2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05%。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注:申银万国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数量总计218,100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Shumin Wang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5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事项已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第一个归属条件已达成,公司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新增的股份数量为112,200股,已于2021年6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2021年7月5日上市流通。本次变更后,公司的总股本从53,108,380股变更为53,220,580股,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3,220,580元。

  公司结合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修改如下:

  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根据公司2020年5月12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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