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25日 05:4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公司重要事项均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公司无未披露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1-73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8月23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内容详见2021年8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75《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增补董事胡佳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同意增补独立董事武吉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上述人员的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其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变。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3、《关于制定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版)》、《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2021版)》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投资人保护机制示范文本(2021版)》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债券信息披露行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制定《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4、《关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1年8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董事袁仁军、张端清、丁建国、滕振宇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5、《关于修订、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和《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进行修订;公司原《内部控制制度》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制定。因《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已于2010年9月1日被深证上〔2010〕243号《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通知》所废止,且公司已根据现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建立起一系列具体内部控制制度(如《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原制度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当前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废止。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6、《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锋睿国际增资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1年8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1-76《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锋睿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7、《关于公司拟继续为参股子公司浙江浙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为参股子公司浙江浙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租赁”)提供关联担保,担保额度5.76亿元保持不变,浙商租赁控股股东浙江浙商金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金控”)按其持股比例同比例提供融资担保,浙商租赁以其全部资产向公司及浙商金控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平、对等。

  公司董事会在对浙商租赁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认为本次关联担保事项风险可控,担保费率合理,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内容详见2021年8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1-77《关于公司拟继续为参股子公司浙江浙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袁仁军、张端清、丁建国、滕振宇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8、《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1年9月9日(周四)下午14:30 在杭州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2021年8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1-78《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议案7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1-74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1年8月23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内容详见2021年8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75《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关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1年8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关于公司拟继续为参股子公司浙江浙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1年8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1-77《关于公司拟继续为参股子公司浙江浙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1-76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锋睿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锋睿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国际化发展需要,降低进出口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SHARPMAX INTERNATIONAL (HONGKONG) CO., LIMITED(以下简称“锋睿国际”)增资2000万美元,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增至3000万美元。

  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SHARPMAX INTERNATIONAL (HONGKONG) CO., LIMITED(锋睿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邢哲愎

  注册地址:中国香港干诺道中137-139号三台大厦12楼全层

  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4年8月21日

  经营范围:Corp(Corp指没有限定某一项业务,只要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业务都可以经营)

  2、本次增资资金来源

  本次增资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出资额2000万美元,一次性到位。

  3、主要经营及财务状况

  锋睿国际设立于2014年8月21日,是公司开展国际贸易及融资、发挥内外贸一体化聚合效应、实现国际化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境外平台,主要开展钢材、铁矿、锰矿、镍矿、煤焦、能源化工等大宗商品及原材料进出口业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锋睿国际报表总资产145,537.05万元人民币,总负债136,268.6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9,268.52万元人民币,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95,422.78万元人民币,净利润-4,240.30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锋睿国际报表总资产346,259.75万元人民币,总负债332,535.9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3,723.82万元人民币,2021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38,808.43万元人民币,净利润4,586.80万元。

  锋睿国际2020年外币财务报表已经香港蔡元开执业会计师审计,2021年半年度未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增资的目的

  本次增资,有利于充分发挥锋睿国际作为公司国际贸易及融资平台的优势,提升其境外融资能力与融资规模,支撑公司整体国际业务的快速发展,扩大公司在国际贸易市场的影响力。

  (二)存在的风险

  1、国际客户信用考察难度较大,货物损坏及质量达不到要求等经营风险

  应对措施:加强过程管理,提高自身风险防范水平,做好客户准入,通过物流锁定货权,强化合同契约精神,落实单证校验,做好经营业务全过程有效实时监控;加快国际业务人才和团队的引进和培育,逐步打造专业化的国际业务团队,提升国际业务团队能力。

  2、资金无法满足业务资金支付或外债到期偿还等流动性风险

  应对措施:确保锋睿国际资金计划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及时掌握未来现金流,做好资金筹划;利用人民币跨境资金池等资金跨境渠道向锋睿国际提供流动资金,满足资金需求;根据业务类型匹配相应融资、结算方式,确保收支平衡。

  3、存在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汇兑损失风险

  应对措施:在开展国际贸易过程中,建立完善的外汇风险管理机制,采用如外汇套期保值等金融工具,同时应根据具体交易情形,选择合适的交易结算与融资方式等。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锋睿国际增资2000万美元,将直接扩充其资本实力,提升其融资能力,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促进公司国际业务长远发展。本次投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1-77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拟继续为参股子公司浙江浙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后,公司为34家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合计为1,836,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93.98%。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517,8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90.89%。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本次关联担保概述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浙江浙商金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金控”)、浙江浙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租赁”)签署《保证合同》,拟继续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浙商租赁按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冠国际合计持股比例20.08%提供融资担保,担保额度5.76亿元保持不变,浙商租赁控股股东浙商金控按其持股比例79.92%同比例向浙商租赁提供融资担保,担保额度22.92亿元,浙商租赁以其全部资产向公司及浙商金控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及反担保有效期为本议案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21年8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继续为参股子公司浙江浙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袁仁军先生、张端清先生、丁建国先生、滕振宇先生审议本议案时均已回避表决,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浙江交通集团将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暨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浙江浙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329604053K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及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利一路188号天人大厦202室-55

  注册资本:14,941.4509万美元

  成立时间:2015年05月12日

  法定代表人:蒋照辉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及设备租赁、汽车租赁、租赁业务、汽车事务代理;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交易咨询、顾问;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置、维修及租后服务;提供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保险);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涉及许可证的凭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东及持股情况

  浙商金控出资(实缴)11,941.5万美元,占比79.92%,浙商中拓出资(实缴)2,250万美元,占比15.06%,中冠国际出资(实缴)750万美元,占比5.02%。中冠国际注册地为新加坡,是浙商中拓的境外全资子公司。

  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

  ■

  3、主要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

  浙商租赁成立于2015年5月,成立以来,各项财务指标稳步提升,营运质量较好。浙商租赁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表浙商租赁2020年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审计报告编号为大华审字[2021]050129号)。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估(联合【2021】7477号),浙商租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浙商租赁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金额为0元(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经查询,浙商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关联关系

  公司及中冠国际目前合计持有浙商租赁20.08%股权,浙商金控及持有浙商租赁79.92%股权。因浙商金控为浙商租赁控股股东,而浙商金控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交通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浙商租赁构成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为浙商租赁提供的融资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浙商金控有限公司

  乙方: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浙江浙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保证担保的主债权及担保范围

  甲方和乙方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指自甲方和乙方有权决策机构对本保证事项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债权人(指“银行”)与债务人(丙方)之间的银行融资合同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以现有丙方股权比例为基础(即甲方占比79.92%,乙方占比15.06%,中冠国际占比5.02%),甲方保证担保最高额度为人民币22.92亿元,乙方保证担保最高额度为人民币5.76亿元。在上述约定期限和最高额度内,债权人与债务人根据银行融资合同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为本合同的主合同,额度包括本合同签订前丙方已实际使用的担保额度。

  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的其他全部费用。

  2、保证方式

  甲方和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按份共同保证。

  在现有丙方股权比例下(即甲方占比79.92%,乙方占比15.06%,中冠国际占比5.02%),甲方承担79.92%的保证责任,乙方承担 20.08%的保证责任。

  3、担保费用

  甲方向丙方收取担保费,担保费率为0.5%/年。乙方可参照甲方同等标准向丙方收取担保费。

  4、反担保

  (1)反担保的范围

  本反担保的保证范围为本《保证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和乙方为丙方提供按份共同保证的主债权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的其他全部费用。

  (2)在丙方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甲方和乙方因此承担保证责任后,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或/和乙方书面通知后的十日内,无条件向甲方或/和乙方承担还款及相关责任。

  5、反担保方式

  (1)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保证具有独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

  (2)丙方反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丙方以其全部资产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向甲方和乙方承担无限责任。

  6、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合同三方签章并经甲方和乙方有权决策机构对本保证事项审议通过之日后成立和生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为34家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合计为1,836,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93.98%;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1,08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49.29%。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858,468.57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77.64%;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31,805.3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29%;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五、董事会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为保障公司参股子公司浙商租赁正常经营发展,公司拟继续为浙商租赁提供融资担保,担保额度保持董事会、股东大会前次批准的担保额度5.76亿元不变,浙商租赁控股股东浙商金控同比例提供融资担保,担保额度22.92亿元,浙商租赁以其全部资产向公司及浙商金控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平、对等。

  公司董事会在对浙商租赁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认为本次关联担保事项风险可控,担保费率合理,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1-78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9日(周四)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2日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集团大厦10楼101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拟继续为参股子公司浙江浙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1年8月25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有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议案1为关联交易议案,须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关联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9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集团大厦9楼投资证券部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6850618

  联系传真:0571-86850639

  联系人:刘静、吕伟兰

  通讯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集团大厦9楼投资证券部

  邮政编码:310014

  电子邮箱:zmd000906@zmd.com.cn

  (五)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06

  2、投票简称:中拓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议案编码1.00代表议案1。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9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备注: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委托日期:年月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委托书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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