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17-071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彭州市人民政府签署葛仙山

  运动休闲小镇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况

  1、为把握西南地区体育产业发展的良好前景,充分利用彭州市体育旅游资源优势、体育产业基础,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加快推进彭州市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户外运动基地和体育旅游目的地,同时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司体育产业"416战略",推进构建"两大核心体系"(即优质IP运营体系、社会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积极打造以体育特色小镇为代表的莱茵体育户外体育服务体系,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体育"、"公司")拟与彭州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彭州市政府")共同签署《"中国·彭州"葛仙山运动休闲小镇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本协议")。

  双方将基于"中国·彭州"葛仙山运动休闲小镇项目展开合作,该项目位于彭州市葛仙山镇,总规划面积约为575公顷。莱茵体育或莱茵体育联合体及其他社会资本方拟规划投资总金额为40亿元人民币。项目定位为一个集体育运动、休闲娱乐、创意地产、互联网创客聚落为一体,以消费型文化体育旅游休闲为特色的国际型体育旅游度假区。

  2、2017年6月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彭州市人民政府签署葛仙山运动休闲小镇合作协议书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制度的相关规定,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介绍

  合作方:彭州市人民政府

  本次双方合作项目--"中国·彭州"葛仙山运动休闲小镇,位于彭州市葛仙山镇。葛仙山镇位于彭州中部,距成都市60公里,属成都1小时交通圈内。

  葛仙山镇农耕文化、道教文化、林盘文化深厚,既有乐音王墓、云居古塔、摩崖造字等人文资源,又有花卉、园林等现代农业产业资源,还有林盘、农田、河流、绿道等自然资源。域内的葛仙山既是道教名山,也是龙门山国家地质公园核心区,其中冰川漂砾地质奇观世界罕见。

  作为龙门山国家级地质公园的腹心地带,葛仙山镇具有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和地理优势,同时具有良好的体育旅游资源优势、体育产业基础。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暨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利用彭州市体育旅游资源优势、体育产业基础,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加快推进彭州市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户外运动基地和体育旅游目的地,彭州市政府同意接受莱茵体育建议共同推进"中国·彭州"葛仙山运动休闲小镇项目建设。

  为加快本项目的推进工作,根据招商引资有关政策和本项目由社会资本发起的实际情况,前期工作由莱茵体育作为投资主体,由彭州市政府授权的相应主体与莱茵体育共同组建的合资公司实施。

  根据上述合作背景暨目的,各方达成本合作协议。

  (二)合作内容

  1、项目简介

  项目位于彭州市葛仙山镇,总规划面积约为575公顷。莱茵体育或莱茵体育联合体及其他社会资本方拟规划投资总金额为40亿元人民币。项目定位为一个集体育运动、休闲娱乐、创意地产、互联网创客聚落为一体,以消费型文化体育旅游休闲为特色的国际型体育旅游度假区。

  2、建设内容

  项目根据地形地貌特殊的特点,共规划五个区域:一号区域为入口门户区;二号区域为户外运动区;三号区域为风情创意住区;四号区域为高端休闲度假区;五号区域为创客聚落区。具体以最终政府审批的项目总体规划为准。

  (三)合作方式

  1、本项目具体模式、内容、产出、合作方式、合作期限等内容以政府审定后的实施方案为准。

  2、彭州市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通过政府采购程序选择具有投融资、建设及管理优势的合作方作为社会资本方。莱茵体育承诺:莱茵体育或莱茵体育联合体及其他社会资本方作为潜在社会资本方参与实施。

  3、彭州市政府指派相应主体与莱茵体育按照法定程序共同组成一个合资公司,作为本项目的运营平台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具体实施。出资形式在公司章程中进行约定,双方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莱茵体育如通过采购程序确定为本项目社会资本方,彭州市政府同意合资公司可以作为本项目的项目公司。

  (四)政府义务

  1、针对本项目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2、相关部门提供本项目的投资环境、基本情况、土地及优惠政策等有关文字、图片资料给莱茵体育,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有效性。

  3、相关部门进行本项目涉及的工作,包括土地利用等相关规划以及规划审定、政策配套、政务服务、群众工作等。

  4、指导和协调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及时安排相关部门协调完成本项目相关事务政府审批工作,包括项目立项、环评、可研批复及前期工作政府确认等各项工作。

  5、项目落地后,彭州市政府对照本项目研究出台招商引资、土地、税收等专项扶持政策。

  四、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彭州市政府达成关于"中国·彭州"葛仙山运动休闲小镇项目的合作,是公司开拓西南地区体育市场、打造体育特色小镇的重要布局。基于彭州市葛仙山镇良好的体育旅游资源优势、体育产业基础,双方拟共同推进实施本次合作项目,共规划"入口门户区、户外运动区、风情创意住区、高端休闲度假区、创客聚落区"五个区域,并致力于将其打造成为一个集体育运动、休闲娱乐、创意地产、互联网创客聚落为一体,以消费型文化体育旅游休闲为特色的国际型体育旅游度假区。

  本次合作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司体育产业"416战略",推进构建"两大核心体系"(即优质IP运营体系、社会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体育产业"场馆+IP"领域的资源优势,打造以体育特色小镇为代表的莱茵体育户外体育服务体系,为公司进一步提升市场影响力、巩固行业地位、有效地整合产业提供支持,同时也将对公司经济效益的提升起到积极作用。

  (二)存在的风险

  在双方履行协议约定义务的前提下,若因公司未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取得社会资本方资格或其他原因导致本协议终止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本次合作对公司带来的经济效益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双方后续合作进展情况,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彭州"葛仙山运动休闲小镇合作协议书》;

  2、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17-070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6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7年5月3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高继胜先生主持,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与彭州市人民政府签署葛仙山运动休闲小镇合作协议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关于与彭州市人民政府签署葛仙山运动休闲小镇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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