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6      证券简称:新经典     公告编号:2017-010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6月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6号伦洋大厦12层第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长陈明俊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分别为:陈明俊、陈李平、胡晓红、郑庆生、胡柏和、杨明;独立董事程三国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出席会议的监事分别为:李昕、张媛;监事王恺因在外地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李全兴出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第 3、4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周一杰、潘晓笑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5日

热门推荐

APP专享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