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1日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副董事长张冬梅女士的通知:张冬梅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补充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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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张冬梅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33,742,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 。本次质押后,张冬梅女士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为2,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15%。
三、备查文件
1、股权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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