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16年年度报告》。近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根据《问询函》的要求,针对《问询函》提出的相关问题,对公司2016年年报作补充更正如下:

  一、对2016年年度报告“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表格中“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进行补充披露如下: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对2016年年度报告“第五节 重要事项 /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 (1)委托理财情况” 中“预计收益”“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报告期损益实际收回情况”更正如下:

  更正前:

  (1)委托理财情况

  单位:万元

  ■

  更正后:

  (1)委托理财情况

  单位:万元

  ■

  三、对2016年年度报告“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中“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更正如下:

  更正前:

  ■

  更正后:

  ■

  公司已根据上述补充及更正对2016年年度报告同步修订,修订后的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除上述内容外,《2016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董事会对由此给投资者阅读和理解上述信息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

2017-06-02 01: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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