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17-015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5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建勲先生召集,应出席会议董事共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均参与表决,共收到有效表决票7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认真审议议案并表决后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对2016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治理情况、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等进行了总结。
独立董事刘文华、彭立东、沈岿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同意2016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出的《2016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该报告对2016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开情况,履职情况进行了总结,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2016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总股本213,340,000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1.00 元(含税),拟派发现金股利共计人民币 21,334,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利润分配时确定的权益登记日的股数如有所变动的,以调整后的股数为基础调整每股获派的现金红利,即每股获派发的红利=21,334,000.00元/调整后权益登记日股本总额。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17-017)。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2017年度与关联方组成联合体先行参与项目竞标的议案》。
鉴于公司参与BOT、TOT、PPP等项目政府采购招标的竞标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但与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濠市政”)组成联合体参与竞标涉及关联交易,政府项目采购招标投资需要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且一般情况下金额较大,为了保证公司参与政府项目采购竞标的及时性,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投资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的范围内决定联合体竞标事项,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员代表公司与关联方达濠市政或其他第三方签署《联合体协议》先行参与政府项目采购项目的竞标,授权期限自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后续若项目中标,公司将按照本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关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若项目未中标,公司与关联方达濠市政或其他第三方签署的《联合体协议》自动失效。
上述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关联董事黄建勲、陈健中、彭厚德已回避表决。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机构以来,公司董事会对其工作能力、敬业精神、负责态度等各方面均表示认可。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17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的工作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范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的工作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的工作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并参照《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的工作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所交易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的工作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的工作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17年度经营资金需求,根据公司2017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效降低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2017年度综合授信总额共计为人民币187,000万元,并授权董事长与相关银行签署上述融资文件,授权期限自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为保障2017年度子公司投资实施项目的资金需求,提高子公司获得商业银行项目贷款资金的效率,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的项目融资及综合授信共计人民币152,000 万元提供保证担保,并授权董事长与相关银行签署上述融资保证担保文件,授权期限自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7年度关联担保的议案》。
2017年度关联担保是公司融资过程中,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发生的正常担保行为,不涉及担保费用,也不用公司提供反担保,遵循了自愿的原则,系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同意2017年度公司预计拟与关联方的关联担保,担保期限自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关联董事黄建勲、陈健中、彭厚德已回避表决。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7年6月16日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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