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4月15日披露了《2016年年度报告(更新后)》。公司近期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7]第137号),问询函中提及本公司研发投入及相关情况,现补充披露如下:
在《2016年年度报告》中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二、主营业务分析”部分,补充披露“4、研发投入”项,具体内容如下: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研发费用中,内部研发费用2,544,396.41元,外部研发费用6,700,000元,全部在子公司山东北大高科华泰制药有限公司层面投入。其中,外部研发费用于脂质体制剂联合实验室500万元、胺碘酮注射液的研发150万元、注射用三磷酸腺苷二钠氯化镁质量工艺改进20万元。注射用三磷酸腺苷二钠氯化镁质量工艺改进还在进行中;脂质体制剂联合实验室及盐酸胺碘酮注射液的研发正在建设与开发中,研发协议的相关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二十、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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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此次补充公告不会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产生影响。更新后的《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将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公司对因上述补充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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