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5日 来源:湖北专员办
为进一步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湖北专员办结合工作实际,以突出二级预算部门在预算管理中的主体地位为抓手,深入开展监管工作,收到较好效果。
一、压实部门主体责任是做好预算管理的重要基础。中央预算单位面宽、线长、点多,加强预算管理工作,必须充分发挥各级主管部门的积极作用。新修订的《预算法》从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出发,对预算单位编制预算、执行预算、决算管理、绩效评价、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更加突出了部门在预算管理中的主体地位。专员办作为外部监督固然不可替代,但也有其职能范围及监管边界,不能越俎代庖、大包大揽,这就要求部门在预算管理中必须积极主动地履行好职责,加强系统内部的预算管理工作。
二、强化部门管理职责是提升财政监管成效的重要抓手。部门是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的主体,对其过程和结果负责。财政监管以部门履行职责为出发点,对提高监管效率至关重要。近两年,湖北专员办围绕部门履职情况开展相应的监管工作,充分推动了部门在预算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发挥了财政监管的事半功倍效应。一是预算单位对预算管理的认识和态度逐渐转变。通过政策宣传,许多预算单位改变了依赖财政部门监管的做法,积极主动地谋划预算管理工作。二是预算管理在单位日常管理中的重要性得到了充分体现。单位的预算管理工作从单纯的资金管理逐步渗透到人员、资产、财务管理等多个方面,逐步形成了以预算管理为龙头、各项内部管理相支撑的全方位管理工作体系。三是预算单位的预算管理方式方法更科学。许多单位转变了过去先申请资金、再考虑怎么用的管理理念,在预算编制阶段便开始着手细化内容,基本做到预算编制科学合理、执行过程有理有据、执行结果客观公正。
三、做好部门履责监管应抓住的关键环节。预算单位当前需解决的突出问题有两个方面:一是国家政令在本系统落实情况。近几年,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治国理政的管理制度许多内容体现在预算管理中,但一些预算单位落实起来不到位。二是预算法规在本系统执行情况。新修订的《预算法》强调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作为政府组成部门的各预算单位必须转变观念、认真落实,同时各级主管部门更要做好表率、加强管理。但实际工作中,一些预算单位做得不够好。为促进有效解决上述问题,湖北专员办从三方面入手:一是深入分析问题查找原因。对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能仅停留在事项层面,要以点看面,从单位管理视角入手分析,找出问题存在的根源,进一步促进规范单位的内部管理工作。二是规范问题的查处深度。一些问题虽然反映在基层预算单位,但究其原因往往是上级主管部门管理不到位。对此应全面规范全系统共性问题。三是研究完善专员办与预算单位主管部门的沟通机制。如将监管成果抄送预算单位主管部门(包括中央主管部门),推动主管部门履行管理职责,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的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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