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7-025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及暂缓表决2016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解玉洪先生因病不幸去世,因涉及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议案17《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取消,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相关程序另行增补一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后,重新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议案16《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议案18《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暂缓表决,公司将根据情况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该暂缓表决议案,并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议于2016年5月18日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18)。

  2017年5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解玉洪先生因病不幸去世,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议案17《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中的17.3项“选举解玉洪先生为公司董事”的内容不再适用,因本议案涉及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取消2016年度股东大会议案17《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相关程序另行增补一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后,重新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议案16《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议案18《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暂缓表决,公司将根据情况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暂缓表决议案,并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除上述取消议案及暂缓表决提案外,公司于2017年4 月25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的其他事项不变。董事会就取消议案及暂缓提案后的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18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17日至2017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15:00至2017年5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2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17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5、《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3、《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14、《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

  1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第1项、3至15项议案已由2017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已由2017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宣读《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10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将采取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的方式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5月16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注明“2016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17年5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

  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人:崔彬、杨春菊

  联系电话:0539-7198691

  传 真:0539-6088691

  地 址: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276700

  5、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公司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70”,投票简称为“金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7年5月18日召开的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1、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普通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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