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临2017-009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及/或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证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公司资金管理的灵活性,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或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发行的基本方案

  ■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制定、修改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时机、金额、期限、期数等具体方案;

  2. 如国家、监管部门对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发行有新的规定和政策,根据新规定和政策对本次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3. 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机构、律师事务所及评级机构等;

  4. 签署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等,包括但不限于与本次发行相关的申请文件、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5. 办理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注册备案手续,完成其他为本次发行所必需的手续和工作。

  6. 决定终止实施本次发行项目;

  7. 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董事长有权签署与上述事宜有关的文件;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及/或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中期票据及/或短期融资券的方案及授权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后实施。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及/或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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