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郑汉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科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伟琪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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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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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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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控股股东郑钟南于2017年1月3日解除质押股份数1,000万股,质权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编号:2017-00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郑钟南持有公司股份278,746,347股,占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比例为24.30%,其中质押的公司股份数为98,13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35.20%,占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比例为8.56%。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百荣明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资本”)于2017年3月27日质押股份数7,000万股,质权人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公告编号:2017-023), 截至报告期末,明泰资本持有公司股份共160,326,8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8%,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70,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3.66%,占公司总股本的6.10%。
公司股东陈方方于2017年3月3日质押股份数3,000万股,质权人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陈方方持有公司股份共34,084,3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7%,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30,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88.02%,占公司总股本的2.62%。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479,409,082.89元,较期初余额减少62.80%,主要系本报告期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2.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64,850,236.75元,较期初余额增加173.00%,主要系本期货款结算增加了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3.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14,991,824.06元,较期初余额增加79.54%,主要系依约支付供应商货款所致。
4.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702,780,235.12元,较期初余额增加223.52%,主要系本报告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170,200,000.00元,较期初余额增加109.61%,主要系本报告期增加了投资基金所致。
6.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13,549,521.44元,较期初余额增加54.38%,主要系本报告期购买了资产所致。
7.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350,000.00元,较期初余额减少65.00%,主要系本报告期偿还了银行票据所致。
8.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52,001,370.70元,较期初余额减少59.09%,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了期初计提的薪酬所致。
9.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41,956,106.73元,较期初余额减少59.57%,主要系本报告期缴纳了上期应纳税额所致。
10. 应付利息32,716,666.67元,较期初余额增加42.23%,主要系计提了公司债利息所致。
11. 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26,382,296.18元,较期初余额减少98.75%,主要系本期支付了收购北京天融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融信”)股权款所致。
12. 资本公积期末余额5,617,319,384.43元,较期初余额增加49.88%,主要系本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形成的股本溢价所致。
本报告期内,公司的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的报表项目均发生大比例变动,主要原因系根据公司2016年8月2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2016年8月29日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12月19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明泰资本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23号),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明泰资本等6家机构及章征宇等21位自然人合法持有的天融信100%股权。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过户事宜于2016年12月28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持有天融信100%股权,天融信成为南洋股份的全资子公司,故本报告期内,天融信报表并入公司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所致。其中:财务费用本期发生2,438,277.1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9.63%,主要系当期增加了银行理财产品的利息收入及减少了银行贷款的利息支出所致;净利润-30,414,501.3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344.94%,主要系子公司天融信经营受季节性因素影响,第一季度产生亏损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公司2016年8月2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2016年8月29日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12月19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明泰资本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23号),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明泰资本等6家机构及章征宇等21位自然人合法持有的天融信100%股权,交易价格为570,000万元。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过户事宜于2016年12月28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持有天融信100%股权,天融信成为南洋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2016年12月30日,公司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向天融信原股东增发的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并于2017年1月5日收到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确认公司本次增发股份数量为418,085,467股,该部分股份已于2017年1月24日在深交所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928,345,467股。
2017年1月,公司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募集配套资金向樟树市鸿晟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9家机构非公开发行218,556,698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9.70元,合计募集配套资金2,120,000,000.00元,用以支付现金对价2,079,379,855.78元及中介机构等费用。公司已于2017年2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该部分股份已于2017年2月21日在深交所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146,902,165.00股。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月23日及2017年2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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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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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公告编号:2017-038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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