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17-031
2017
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江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洪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宏芸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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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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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相比年初减少35.39%,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3.44亿元及经营性现金流入增加0.37亿元所致。
2、预付款项相比年初减少35.23%,主要系厦门金达威体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预付的冰雪赛事款结转管理费用566万元以及金达威控股有限公司、Doctor's Best Inc.和VitaBest Nutrition, Inc.预付款项余额下降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相比年初增加480.57%,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3.44亿元所致。
4、在建工程净额相比年初减少73.66%,主要系VitaBest Nutrition, Inc.粉剂包装生产线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5、工程物资净额相比年初增加31.69%,主要系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工程物资余额变动所致。
6、短期借款相比年初增加47.30%,主要系新增短期美元借款400万美元所致。
7、预收账款相比年初增加35.81%,主要系新增预收账款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相比年初减少73.67%,主要系支付了年终计提的奖金所致。
9、长期应付款相比年初增加134.48%,主要系VitaBest Nutrition, Inc.新增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胶囊包装设备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销售费用相比上年同期增加38.11%,主要系合并报表范围增加VITAKIDS PTE. LTD.和PINK OF HEALTH PTE. LTD.销售费用260万元以及VitaBest Nutrition, Inc.、Doctor's Best Inc.和公司合计增加销售费用484万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相比上年同期减少98.88%,主要系2016年第一季度转回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资产减值损失和转销金额较小。
3、营业外收入相比上年同期增加488.83%,主要系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转入162万元,以及政府补助收入相比上年同期增加110万元所致。
4、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相比上年同期增加273.21%,主要系处置固定资产损失增加所致。
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相比上年同期增加38.00%,主要系营业利润以及营业外收入增加所致。
6、少数股东损益相比上年同期减少161.97%,主要系归属少数股东的本期盈利减少所致。
7、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相比上年同期减少292.6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相比上年同期减少379.42%、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相比上年同期减少379.4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相比上年同期减少379.42%、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相比上年同期减少379.42%、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相比上年同期减少127.93%且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相比上年同期减少155.03%,皆因从2016年末至本期末美元汇率下降形成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相比上年同期增加1,243.12%,主要系收到的存款利息增加、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以及其他应收款收回所致。
2、支付的各项税费相比上年同期增加31.21%,主要系2016年第四季度业绩较2015年第四季度明显提高,相应增加的税费在本报告期缴交所致。
3、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相比上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系本期收到到期理财产品收益所致。
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相比上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系本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所致。
5、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相比上年同期增加58,566.67%,主要系本期收回到期理财产品8,800万元所致。
6、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相比上年同期增加58,960.83%,主要系第3项至第5项综合所致。
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相比上年同期增加95.40%,主要系VitaBest Nutrition, Inc.支付粉剂生产线费用所致。
8、投资支付的现金相比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系上年同期支付上海燃卡贸易有限公司投资款2,000万元,本报告期无此类事项的发生额。
9、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相比上年同期减少79.66%,主要系本报告期相比上年同期支付的收购子公司款项减少所致。本报告期公司支付款项用于收购VITAKIDS PTE. LTD.和PINK OF HEALTH PTE. LTD.各10%股权,上年同期公司支付款项用于收购VITAKIDS PTE. LTD.和PINK OF HEALTH PTE. LTD.各65%股权。
10、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相比上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系本报告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11、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相比上年同期增加1,152.08%,主要系上述第7项至第10项综合所致。
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比上年同期增加900.79%,主要系上述第3项至第11项综合所致。
13、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和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相比上年增加139.05%,主要系少数股东支付厦门金达威体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所致。
14、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相比上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系本报告期新增400万美元贷款所致。
15、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相比上年同期增加2,978.86%,主要系上述第13项至第14项综合所致。
16、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相比上年同期减少54.54%,主要系本报告期偿还到期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7、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相比上年同期减少32.74%,主要系公司贷款减少导致相应贷款利息减少所致。
18、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相比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系Doctor's Best Inc.支付给少数股东的分红款所致。
19、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相比上年同期减少44.86%,主要系上述第16项至第18项综合所致。
2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比上年同期减少137.06%,主要系上述第13项至第19项综合所致。
21、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相比上年同期减少197.81%,主要系美元汇率波动所致。
2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相比上年同期减少1,077.38%,主要系期末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比上年增加3.44亿元,且经营性现金净流入增加0.37亿元所致。
23、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相比上年同期增加213.86%,主要系2016年度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增加且保证金解除质押综合所致。
24、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相比上年同期增加91.82%,主要系上述第12项及第23项综合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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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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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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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17-031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
2、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的通知: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4月28日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27日-2017年4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15:00至2017年4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阳光西路299号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江斌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股份396,580,3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4.329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396,050,1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4.243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3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86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196,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9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65,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08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30,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6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股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96,506,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5%;反对7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6,506,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5%;反对7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6,506,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5%;反对7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6,506,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5%;反对7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6,506,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5%;反对7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2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8634%;反对7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3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关于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6,506,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5%;反对7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6,506,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5%;反对7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2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8634%;反对7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3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关于2017年度公司经营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0,576,3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9214%;反对36,002,5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783%;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1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5959%;反对7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871%;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70%。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6,506,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5%;反对7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2%;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四、独立董事述职
公司独立董事黄兴孪、龙小宁、陆翔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涵和魏吓虹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如下见证意见: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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