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5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跨考教育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一)关于收购跨考教育的情况
2015年3月13日,公司与张爱志、张文平、曹先仲(以下简称“原股东”)、北京尚学跨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跨考教育”)签订了《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公司以股权转让方式以人民币23,520万元的对价取得跨考教育70%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按所持股权比例对跨考教育增资1254.477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购北京尚学跨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4)。
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事项已于2015年10月完成工商变更事宜。
(二)张爱志、张文平、曹先仲关于跨考教育的业绩承诺
根据公司与张爱志、张文平、曹先仲及跨考教育签署的《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的有关条款约定:张爱志、张文平、曹先仲向公司承诺,跨考教育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并以受让方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为准)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4600万元及6000万元。
如在利润承诺期内,跨考教育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低于对应年度的净利润承诺数,则跨考教育原股东应在当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按照约定根据各自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进行补偿。应补偿的现金金额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应补偿现金金额=(承诺的净利润-跨考教育该当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及2017年12月31日当时公司对跨考教育所持股权比例。
因现金补偿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税费,应由跨考教育原股东承担。
(三)张爱志、张文平、曹先仲及跨考教育2016年度业绩完成情况
1、总体完成情况
单位:万元
■
跨考教育2016年完成业绩承诺,无需现金补偿公司。
二、学尔森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一)关于收购学尔森的情况
2015年9月11日,公司与邱诺明、邱四豪(以下简称“原股东”)、上海学尔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学尔森”)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股权转让方式以人民币29,750万元的对价取得学尔森85%的股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收购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4)。
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事项已于2015年10月完成工商变更事宜。
(二)邱诺明、邱四豪关于学尔森的业绩承诺
根据公司与邱诺明、邱四豪及学尔森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的有关条款约定:邱诺明、邱四豪向公司承诺,学尔森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并以受让方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为准)分别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4000万元和6000万元。
如在利润承诺期内,学尔森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低于对应年度的净利润承诺数,则学尔森原股东应在当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按照约定根据各自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进行补偿。应补偿的现金金额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应补偿现金金额=(承诺的净利润-学尔森该当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及2017年12月31日当时原股东对学尔森所持股权比例。
因现金补偿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税费,应由学尔森原股东承担。
(三)邱诺明、邱四豪及学尔森2016年度业绩完成情况
1、总体完成情况
单位:万元
■
2、差异原因
(1)2016年,受有关政策影响,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形势不明朗,整个行业观望气氛浓厚,注册安全师、注册监理师等一批执业证书暂停考试,学尔森相应暂停了与此类课程相关的新生招收工作,营业收入减少。
(2)针对建工行业的信息化、智能化大方向发展战略,公司对智能学习平台、企业级信息化运用、课程服务体系智能化升级进行了探索与投入,成本费用增加较大。
3、2017年度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1)原有课程产品围绕取证通过率与学员服务满意度,实施模块化、实效化升级迭代,打造IP讲师;
(2)打造高端就业班型,将学习成果与培训价值转化为品牌口碑,全面实现行业引领;集中集团优势资源,建立大客户公关开拓计划,提供高端定制化培训服务(人才培养+人才库);
(3)实现教务服务流程标准化,全面提升服务体验;
(4)在有效实现现有产品优化升级基础上,开拓新的精品产品及战略性产品,如BIM系列类实操产品,以逐步提升未来学尔森职业能力类课程的收入占比;
(5)大力打造新的大互联网平台,实现对现有业务支持的质的飞跃;构建现代化的互联网学习系统,将慕课系统、题库答疑系统、教学互动工具、班主任系统、社区社群系统等导入建工培训领域,全面保障教学体验全过程闭环;
(6)深耕细作,全面提升利润率水平。建立合理化、数字化的城市学校盈利数据模型并指导各利润单元的日常运作;所有业务经营单元独立核算,2017年全面实现既定利润目标;
(7)培养人才,建立城市校长集训营,为城市扩张储备人才;建立全国城市学校扩张的布局策略与经营指导工具包,扩大在各大关键城市的营业网点布局。
(8)基于信息化、智能化对整个教研服务体系进行升级,为组织效率的提升、学员学习效果及服务满意度的提升提供更好的保障,推进可持续发展。
(四)补偿方案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公司应于学尔森2016年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10日内书面通知学尔森原股东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进行补偿。邱诺明、邱四豪应向公司支付现金合计1283.79万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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