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28日开市起停牌1天,2017年5月2日开市起恢复交易;

  2、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2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证券简称由"\*ST神火"变更为"神火股份",证券代码仍为 000933,日涨跌幅限制由5%恢复为10%。

  3、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2,139,236.6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57,899,598.48元。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4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16年4月2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神火股份"变更为"*ST神火",股票交易日涨跌幅度限制为5%。

  二、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6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6,902,315,952.4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665,896,797.0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2,139,236.60元。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经营正常。

  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0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并且不存在其他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于2017年4月10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并于2017年4月11日在公司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6)

  三、公司申请事项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公司提交的《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8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17 年4月28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2017年5月2日开市起复牌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证券简称由"*ST神火"变更为"神火股份",证券代码仍为 000933,日涨跌幅限制由5%恢复为10%。

  四、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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