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33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
为浙江众合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7年4月25日上午10:00 在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4号楼17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经会议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为浙江众合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与地铁业主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因办理进口免税需要,浙江众合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进出口”)需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众合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的一些轨道交通项目的进口设备开具关税、增值税凭保放行的保函。
鉴于该关税保函的开立直接影响到公司轨道交通项目的顺利推进,建议为其提供担保仅用于众合进出口开立与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轨道交通业务相关的关税、增值税凭保放行的保函使用。
相关担保额度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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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一致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为浙江众合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贾利民、韩斌、钱明星、宋航对上述事项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担保额度已达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所规定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标准,因此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关联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及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的投票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浙江众合进出口有限公司
(1)住所: 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224号中融大厦901-13号
(2)法定代表人:叶效锋
(3)注册资本: 壹佰贰拾万元
(4)成立日期:2006年7月5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909634762
(6)经营范围:经营进出口业务,工程项目设备采购,经济技术交流服务。
(7)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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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浙江众合进出口有限公司为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担保合同》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众合进出口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该担保额度仅用于众合进出口开立与我司或全资子公司的轨道交通业务相关的关税、增值税凭保放行的保函使用。
2、反担保情况:为了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有效防范担保风险,由众合进出口的股东杭州米鑫科技有限公司以持有的众合进出口100%股权为本次担保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根据公司与地铁业主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因办理进口免税需要,众合进出口需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众合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的一些轨道交通项目的进口设备开具关税、增值税凭保放行的保函。鉴于该关税保函的开立直接影响到公司轨道交通项目的顺利推进,同意为其提供担保仅用于众合进出口开立与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轨道交通业务相关的关税、增值税凭保放行的保函使用。
2、众合进出口的信誉良好,运作正常,偿债能力良好,一致同意为众合进出口提供担保并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反担保情况:为了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有效防范担保风险,由众合进出口的股东杭州米鑫科技有限公司以持有的众合进出口100%股权为本次担保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董事会同意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并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该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我们认真核查,公司为众合进出口的担保用于众合进出口开立与我司或全资子公司的轨道交通业务相关的关税、增值税凭保放行的保函使用;同时众合进出口的股东杭州米鑫科技有限公司以持有的众合进出口100%股权为本次担保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能够有效防控风险。
鉴此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该担保发表的意见:
众合进出口为本次担保事宜提供了反担保,能够有效防控风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本次担保,并同意提交 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为浙江众合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5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4%;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151,201.5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3.23%。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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