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万林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16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191号)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5.93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计人民币35,5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622.4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957.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6月24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德师报(验)字(15)第1067号验资报告。
(2)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08号)核准,本公司于2016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16.41元的发行价格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5,182.09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计人民币85,038.1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843.5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194.6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8月31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德师报(验)字(16)第0908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199.85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6,009.16万元,包括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人民币1,009.16万元以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中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人民币112.91万元以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总额人民币138.55万元。
(2)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5.3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2,473.91万元,包括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人民币7,473.91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以及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5,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中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人民币144.32万元以及尚未支出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80.24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所有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1)首次公开发行
2015年6月24日,本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
2016年9月12日,本公司与安信证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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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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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
本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248.74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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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公司使用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15)第E0118号)。本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
于2016年9月19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
(2)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
于2016年9月19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
于2015年7月10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00.00万元(含人民币9,5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存入定期存款。于2015年12月24日,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15年第6572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并于到期日为2016年2月14日收回上述资金。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2016年度,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总额为人民币24.45 万元。
(2)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
于2016年9月19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含人民币45,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存入定期存款。于2016年9月26日,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181天”人民币理财产品,到期日为2017年3月27日。于2016年9月29日,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购买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人民币对公理财产品。于2016年12月29日,本公司赎回该产品。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存于本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一般户(账号:385046010018010018715)。于2016年10月8日,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购买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人民币对公理财产品,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赎回该产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5,000.00万元。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
本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5 年 12月 23 日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规模的议案》,同意将原项目“木材物流配送中心项目”重新设计调整,将该项目投资金额由 41,920.94 万元调整到 26,305.52 万元,募集资金人民币 23,878.75 万元将继续投入木材物流配送中心项目(2015 年设计调整)的建设;同意“木材物流配送中心项目(2015 年设计调整)”新增约 136,667 平方米建设用地等面积替换原项目计划使用的部分建设用地(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靖国用[2011]第 169 号”的地块中的部分面积;该地块总面积为421,643 平方米)。“木材装卸扩能项目”保持不变。
五、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
于2016年12月1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万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林供应链”)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00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万林供应链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曹路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于2017年1月11日,本公司与万林供应链、安信证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七、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八、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安信证券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经核查,安信证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等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规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况。安信证券对公司在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首次公开发行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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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取得斜桥镇黄普村靖工-2016-001号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建造木材仓库及堆存区,并购买5台叉车及2台环保设备。本年度实现收入和毛利分别为人民币1,503.55万元及756.56万元。
注2: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了5台门座式起重机、6台抓斗及12台装载机。本年度实现收入和毛利分别为人民币1,769.62万元及798.67万元。
注3:由于木材物流配送中心项目正在分部建设中,主体工程尚未全部完工,故本年尚未达到预计效益;由于木材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建设期延后,木材装卸扩能项目也适当延缓了投资进度,其投资尚未完成,且与木材物流配送中心项目联动效益还未体现,故本年尚未达到预计效益。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2)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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