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1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4月24日下午14:00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4月1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监事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审议并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于2017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审议并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17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17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审议并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审字【2017】G16043780040号”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确认,公司(母公司)201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1,455,439.50元,加上2015年度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463,476,291.02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462,020,851.52元。
同意公司以截止2017年4月24日总股本1,146,902,165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0.18元(含税),不转增,不送红股,共派现金红利20,644,238.97元, 所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下一次分配。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审议并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内部控制活动进行检查,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不存在违反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016年度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发表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于2017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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