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17-024
2017
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奋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阿头、总会计师许浩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赵绪堂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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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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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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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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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6年1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11月9日证监许可[2016]2586号《关于核准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107,334,52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于2016年12月22日,新增股份于2017年1月6日在深交所上市。本次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相关特定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01月06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84,146,545股增至991,481,071股。
2.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在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芗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漳州分行及泉州银行漳州龙文支行各开立一个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2017年01月04日,公司、子公司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三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3.福建证监局于2017年01月13日对公司下发了《关于对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就子公司晟发地产收购晟达置业时,未就晟达置业与控股股股东漳龙集团下属企业漳州市一建工程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漳龙建投)在收购前已经履行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未在2016年半年报中披露上述关联交易,且晟达置业未按工程进度确认对漳龙建投的应付账款导致公司2016年半年报少计应付账款及存货情况等问题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公司于2016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6年11月18日召开的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晟达置业与漳龙建投关联交易进行审议,也在2016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上述关联交易,并对少计应付账款及存货问题进行了纠正。公司深刻认识到在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福建证监局提出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负责人及预计完成时间。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建立公司规范治理的长效机制,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加强公司董监高及下属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全面梳理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能力,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4.公司于2017年01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利用部分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一期)BOT项目、平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及金峰水厂改扩建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7)鉴证字H-001号”《关于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确认: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20,376,968.50元。公司董事会决定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214,189,002.93元。
5.公司于2017年03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4月7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漳州诏发置业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议案》,同意子公司诏发置业按邀请招标结果就位于诏安县南诏镇梅峰村江滨新区东侧C02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漳发·尚水名都(二期)施工工程与福建漳龙建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为230,700,883.27元。
6. 公司于2016年3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及2016年3月29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不超过16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根据公司资金需求额度内分期滚动发行;主承销商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两年)内发行;超短融期限为不超过270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事宜。
2016年9月1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上述16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额度自2016年9月1日起2年内有效,可分期发行。截至本次报告披露日,上述超短期融资券尚未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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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林奋勉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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