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
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公告编号:2017-027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三、公司负责人王本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本善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国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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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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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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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1)预付账款比年初增加227.68%,主要是公司生产订单需要,预付采购材料款所致;
(2)在建工程比年初增加42.40%,主要是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逐步投入所致;
(3)其他非流动资产比年初增加50.89%、主要是航空零部件加工建设项目投入,预付工程款所致;
(4)短期借款比年初增加79.74%,主要是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年初减少100%,主要是银行借款归还所致;
2、利润表
(1)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36.46%,主要是销售订单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比去年同期增加55.90%,主要是销售收入增加,相应成本增加所致;
(3)税金及附加比去年同期增加177.16%,主要是根据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以及《关于有关问题的解读》,本公司将2017年1-3月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印花税的发生额列报于“税金及附加”项目;去年同期列支管理费用;
(4)销售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30.89%,主要是销售收入增加,相应的售后服务费用增加所致;
(5)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35.49%,主要是贷款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增加1177.86%,主要是提取坏账准备所致,去年同期基数低;
(7)营业外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1147.16%,主要是取得政府补助及债务重组收益所致,去年同期基数低;
(8)营业外支出比去年同期下降88.75%,主要是去年同期有水利基金支出,今年无;
(9)所得税费用比去年同期下降42.48%,主要是利润总额下降,相应计提的所得税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
(1)收到的税费返还比去年同期减少100%,主要是去年同期收到出口退税款,本期无;
(2)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加100%,主要是母公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及理财产品的利息收入,去年同期无;
(3)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减少60.38%%,主要是航空零部件加工建设项目支付二期土地首付款所致;
(4)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加100%,主要是母公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5)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加100%,主要是本报告期母公司到期借款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6)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减少98.79%,主要是去年同期母公司归还银行短期借款所致,今年母公司无;
(7)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比去年同期下降75.83%,主要是欧元汇率波动所致;
(8)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加110.15%,主要是信用保证金到期收回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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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本善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编号:2017-028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建投入、相关设备及材料等采购进度,由基建部门、招标小组、物资采购部等责任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征求财务部的意见,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签订相关合同。
2、先期已签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设备、材料等采购合同,依据合同规定确认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的款项。
3、具体办理支付时,由基建部门、招标小组、物资采购部等责任部门经办人员填制内部用款申请,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内部用款申请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相关款项,并建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台账。
4、财务部按月编制《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情况明细表》并抄送保荐代表人,经保荐代表人审核无异议后,财务部向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提报与银行承兑汇票等额的募集资金书面置换申请,将本月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款项的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转到公司一般账户,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应付设备及材料采购款等,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及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时,公司已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日发精机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上述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日发精机已制定了具体的操作规程。上述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日发精机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编号:2017-026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进行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4月14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采用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许金开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时,公司已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编号:2017-025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4月2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4月14日以书面、传真、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王本善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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