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59 证券简称:江苏有线 公告编号:临2017-008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修订)》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对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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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章程新增条款
在第六章后,增加党建工作一章,作为第七章,包括三小节:
第一节 党组织的机构设置
第一百三十七条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公司党委和中国共产党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
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的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
第一百三十九条 公司党委在江苏省委领导下,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坚持党管企业、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
第一百四十条 党组织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工作任务纳入公司管理体制和管理规范,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司党委设党群工作部作为日常工作机构;公司纪委设监察室作为日常工作机构。
第二节 公司党委职责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党委的职责包括:
(一)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二)研究决定党的组织和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的重大问题;
(三)研究决定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公司中层正职以上人员兼职;
(四)研究决定公司管理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奖惩、责任追究等事项,公司人才队伍建设及后备干部的培养和管理,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初步人选候选人推荐;
(五)研究决定公司及重要子公司以市场化方式公开选聘经营管理人员的原则、程序、方式等;
(六)研究决定公司薪酬和奖金分配的原则、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的总体方案;
(七)研究决定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群访集访等突发事件的处理意见,重大违纪案件、法律诉讼(或仲裁)、经济纠纷以及影响公司稳定的重大事件的处理意见;
(八)对董事会、经理层拟决策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九)其他需要公司党委会集体讨论研究或决定的重要事项。
第三节 公司纪委职责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纪委的职责包括:
(一)对公司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二)履行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责任,协助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三)协助公司党委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对其实施廉洁考察和考评工作,强化对公司内部纪检干部的使用和管理;
(四)检查和处理公司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五)受理公司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公司党员的权利;
(六)研究其他应由公司纪委决定的事项。
《公司章程》作出如上修改后,相应章节条款依次顺延。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此议案尚需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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