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17-022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7年4月19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谷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0,122.77万元,利润总额1,710.67万元,税后净利润2,703.39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85.50万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财政部调整会计科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科目调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根据财政部调整会计科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24)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以及2016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回报规划(2015-2017)》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有效地执行。《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于2017年4月2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详见2017年4月2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17)第205015号《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法违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26)。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详见2017年4月2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17)第205016号《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双方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为保持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市场行情等因素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2017年度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对当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估,所预计的关联交易系因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原全资子公司产生的费用,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的问题。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修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
修订后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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