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66版)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存情况

  2016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7,899.46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04.71万元;累计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7,899.4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04.71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67,781.4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67,781.45万元,扣除闲置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或转为结构性存款共计137,000.00万元以及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后,加上尚未转出的股票发行费用4,737,067.40元,募集资金专户中实际余额为212,551,532.2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后附的《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本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青山纸业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不适用)。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 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二) 兴业证券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七日

  附表1:

  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附表2:(不适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2017-023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5日

  至2017年5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2017年4月7日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及《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于2017年4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金皇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是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须加盖公章)。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17年5月4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

  2、登记时间:2017年5月4日 8:00-12:00、14:30-17:3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潘其星、林红青

  联系电话:05911-83367773

  传真:0591-87110973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八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