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3月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阜宁稀土意隆磁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隆磁材")通知:正在筹划与本公司有关的资产收购事项,预计本次交易可能达到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其标的资产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属于"I64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行业",目前公司尚未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因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避免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大连电瓷,股票代码:002606)于2017年3月2日开市起停牌。公司预计在不超过10 个交易日内确定上述事项,如上述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好信息披露并向深交所申请继续停牌。
筹划重大事项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提请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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