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7-048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富阳中大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富阳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阳中大房地产”)于2016年接受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杭州分行”)提供的2.6865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富阳中大房地产以其名下项目土地之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原股东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房地产集团”)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16年1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竞得杭州中大圣马置业及浙江物产良渚花苑等15家公司股权组成的股权资产包暨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截止目前,公司持有富阳中大房地产100%权益,上述融资交易担保方由中大房地产集团变更为公司。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九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富阳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08年05月21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四)注册地点:杭州市富阳区江滨东大道1号;
(五)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建设投资;服务:物业管理、投资咨询、酒店管理、旅游咨询。
(六)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93.5%股份,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杭州臻益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6.5%股份。
(七)最近一年又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以上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立信中联审字(2016)D-0633号审计报告。
(八)项目概况(以下简称“项目用地”)
涉及抵押项目用地基本情况如下:
■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富阳中大房地产于2016年接受民生银行杭州分行提供的2.6865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富阳中大房地产以其名下项目土地之使用权提供抵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合同期限为自对应主合同确定的债务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交易旨在增强富阳中大房地产的资金配套能力,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富阳中大房地产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其的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包含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九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796.15亿元,除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外,公司对外担保金额2500万元(涉及阶段性暂时提供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九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进入【新浪财经股吧】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