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2月17日讯 易世达(300125)周五午间发布公告称,公司(原告)就与深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被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于2016年12月27日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2月6日受理了本案。2017年2月15日,公司收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宁民初5号《受理案件通知书》。
公司表示,深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2011年5月,原告与被告签订《宁夏明峰萌成建材有限公司3000TPD+5000TPD水泥熟料生产线纯低温余热电站工程(7.0MW-10.5MW-水冷)总承包合同》,2012年12月,总承包合同项下余热电站的安装工程全部完成,但由于被告未能办理并网手续、涉案水泥厂停工等原因,导致余热电站未能进行整体调试。根据总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涉案工程已于2013年12月视为通过性能测试且质保期满,具备结算条件。然而,被告至今仍有人民币1874万元合同款项尚未支付。
易世达表示,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被告起诉至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承担责任。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欠款人民币1874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人民币230万元,请求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本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全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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