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0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2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年2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家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深圳市敢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加速推进装饰物联网战略升级,拓展在智能建筑和智能应用领域产业链布局,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深圳市敢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敢为软件”)原股东签署《增资协议》、《股东协议》,拟以现金出资人民币2,385.71万元投资敢为软件,其中111.11万元计入敢为软件注册资本,其余2,274.60万元计入敢为软件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完成后,奇信股份持有敢为软件10.00%的股权。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投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审批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本次公司对敢为软件的增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资扩股暨对外投资事项详见刊登于2017年2月1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深圳市敢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余少雄先生回避表决。

  为提升设计业务运作模式,加强品牌建设,扩大行业影响力,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奇信环境艺术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信设计院”)与华创天工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天工”)、彭博妍以及关联方余臻签署《合作协议》,设立深圳市华创中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华创中艺”),在经营范围内开展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国际空间设计大赛(中国建筑装饰设计奖)”等企业形象策划活动。华创中艺拟定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奇信设计院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00%;华创天工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5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2.00%;自然人彭博妍出资人民币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0%;自然人余臻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于共同投资方中自然人余臻先生系奇信股份董事、总经理余少雄先生之子,因此本次共同投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审批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本次公司对华创中艺的投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详见刊登于2017年2月1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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