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17日取得了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分别于2017年1月13日、2017年1月17日就编号为锡国土(工)2016-104号地块与公司签署的《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202033017CR0001)(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土地出让价款6863万元,每平方米483元,土地面积142,098.1平方米。(具体详见公司2017年1月1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1)

  近日,公司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完成了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的支付,完成了该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登记手续并取得无锡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主要内容如下:

  1、编号:No D 32004603704

  2、不动产编号:苏(2017)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018703号

  3、权利人: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5、坐落: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金马路以西、里河路以北、新八河以南地块

  6、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7、权利性质:出让

  8、用途:工业用地

  9、面积:宗地面积:142098.10㎡

  10、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67年01月19日止

  11、登记日期:2017-02-14

  备查文件

  1、《不动产权证书》(编号:No D 32004603704)。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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