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7        证券简称:开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8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74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66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6,398,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0,363,800.00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6,034,800.00元,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12月1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6]511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17年2月13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376.2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9,231.51万元(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充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按同期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35%计算,可节约财务费用174万元。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保证符合下列条件:

  1、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3、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

  4、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有利于节省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4,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有助于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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