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获得保监会开业批复,2月14日获得营业执照,2月15日,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宣布,成为中国首家开业的相互保险社。
相互保险社是个什么玩意?
按照保监会《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中的官方定义,相互保险是指具有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单位或个人,通过订立合同成为会员,并缴纳保费形成互助基金,由该基金对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
简单来说,相互保险就是对同一风险有保障要求的一群人“抱团”,以互相帮助为目的,实行“共享收益,共摊风险”。成员通过缴纳保费形成基金,发生灾害损失时用这笔基金来弥补灾害损失。
值得关注的是,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由12家企业及自然人提供初始运营资金,其中有多家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参股,包括永泰能源、键桥通讯旗下全资子公司大连先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九鼎投资旗下全资子公司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
众惠相互创始人兼董事长李静透露:“监管希望我们能够发挥出相互制保险的优势,在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上,体现出应有的价值。众惠相互在拿到开业批复之前,不少会员和伙伴已经就此与我们签订了合作意向书”。
一直以来,相互保险是全球主流、成熟的保险组织形式之一,可以说代表了保险最初的样子。根据瑞士再保险最近一期的sigma报告,近年来,相互保险行业经历温和复苏。相互保险公司占整个保险市场直接保费收入的份额,从2007年的24%上升至2014年26%多,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先前数十年的下降趋势。尤其是,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应用给相互保险发展创造良机。
那么,这么流行的组织形式在中国为什么刚刚萌芽?
《国际金融报》记者试图梳理出中国相互保险发展的几个关键节点:
2014年8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提出“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
2015年6月,国务院第9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加快发展相互保险等新业务”。
2016年4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同意开展相互保险社试点并进行工商登记注册。
2015年1月,保监会制定出台《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初步确立相互保险发展和监管的基本理念和核心原则。
2016年6月22日,保监会正式批准首批三家相互保险机构筹建,这三家分别为众慧财产相互保险社、汇友建工财产相互保险社和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以下分别简称“众慧财产”、“汇友建工”、“信美人寿”)。
同聚保创始人Tang Loaec(汤易龙)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相互保险公司的主要目的是为其会员提供风险保障,与传统保险公司研发周期较长相比,相互保险公司的研发周期较短,产品更贴近消费者需求。”
“成立相互保险社的最大难点在首次会员大会的召开”。李静说,召开会员大会的最大难点在章程的起草,仅仅在制定章程这一个环节,就使她及合作的安杰、天元两家律所,易稿数十版。
业内人士分析说:虽然能借力“互联网+”,但相互保险的发展仍面临许多短板。最突出的难题是,这一模式没有办法进行股权融资。上世纪90年代后期,全球化背景下相互保险公司无法快速补充资金,被迫纷纷转回为股份制,一度全球市场份额下降到23%。
(国际金融报记者 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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