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夏时报(公众号:chinatimes)记者 王俊仙 南京报道
2月15日,深交所发布对埃斯顿(002747.SZ)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问询函,要求埃斯顿进一步说明公司连续两年推出高送转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是否相匹配以及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筹划过程。
2月12日晚间,埃斯顿公告称,其控股股东南京派雷斯特科技有限公司提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
同日披露的业绩快报显示,埃斯顿2016年实现归母净利润7031.63万元,同比增长37.36%。埃斯顿表示,基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良好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让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2月13日,埃斯顿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后的首个交易日,股价一字涨停;2月14日再次涨停;2月15日,埃斯顿股票较前日收盘价小幅上涨开盘,上午10:39再次涨停。截至上午收盘,埃斯顿仍封涨停板,股价为42.48元/股,创下近一年股价新高。
值得注意的是,埃斯顿在2015年3月登陆深交所中小板,主营业务为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设备制造,曾在2016 年5月实施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
对此,深交所要求埃斯顿分别结合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经营模式和报告期内收入及净利润增长等情况,进一步说明连续两年推出高送转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是否相匹配。
与此同时,深交所要求埃斯顿补充披露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筹划过程,在信息保密和防范内幕交易方面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并按要求及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自查报告。
编辑:刘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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