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嘉实稳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嘉实稳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约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拟修改嘉实稳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协议》中关于资金清算交收的约定,修改后的《托管协议》自2017年2月14日起生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托管协议》修改内容

  对《托管协议》中第七章“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有关内容修订如下:

  原表述为:

  “(四)申赎净额结算

  基金托管账户与“注册登记清算账户”间的资金清算遵循“净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每日(T日:资金交收日,下同)按照托管账户应收资金(T-2日申购申请对应申购净额与T-2日基金转换转入申请对应净额之和)与应付资金(T-3日赎回申请对应赎回金额扣除归基金资产的费用与T-2日基金转换转出申请对应金额扣除归基金资产的费用之和)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

  修改为:

  “(四)申赎净额结算

  基金托管账户与“注册登记清算账户”间的资金清算遵循“净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每日(T日:资金交收日,下同)按照托管账户应收资金(T-2日申购申请对应申购净额与T-2日基金转换转入申请对应净额之和)与应付资金(T-2日赎回申请对应赎回金额扣除归基金资产的费用与T-2日基金转换转出申请对应金额扣除归基金资产的费用之和)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

  二、重要提示

  本次托管协议的修订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修订内容与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冲突,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修订更新后的托管协议将自2017年2月14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3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中国银行等

  为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上述代销机构自2017年2月13日起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嘉实物流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详情: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乌鲁木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11.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3.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

  14.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5.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16.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

  ■

  17.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8.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9.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21.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2.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23.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24.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8.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2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0.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2.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3.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

  3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5.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7.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38.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39.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0.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1.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2.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3.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

  4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5.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6.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7.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8.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9.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0.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网址:www.jsfund.cn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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