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就两个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
本报讯 《证券日报》记者8月9日获悉,财政部就《企业会计准则第×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以下简称“政府补助准则”)公开征求意见。
据介绍,准则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政府补助准则》修订主要内容包含三个方面,一是关于政府补助的范围。在原准则的基础上,征求意见稿增加了对政府补助特征的表述;二是关于政府补助相关会计科目的使用。征求意见稿允许企业从经济业务的实质出发,判断政府补助如何计入损益;三是关于财政贴息的会计处理。征求意见稿对财政贴息的会计处理做了更加详细的规定,并提供了两种方法供企业选择。(朱宝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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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永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