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新闻》4月15日报道,4月12日,越南国会经济委员会召开会议,征求关于《投资法》修订的意见。与会代表同意修改现行《投资法》,改进审批程序,提高投资监管效率。
越南计划投资部副部长阮志勇在会上指出,新修订的《投资法》将对注册资本较大的项目进行严格管理。阮志勇表示,现行的《投资法》是八年年前实施的,目前在投资条件的管理、程序、鼓励与支持措施等方面存在着很多弱点。而且,现行的《投资法》没有包含越南在国际协定中做出的关于投资的承诺,如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他表示,越南现行法律体系和行政程序没有达到外国投资者的预期。由于存在很多限制,在本地区吸引外资的激烈竞争中,越南对国外投资者的吸引力有待提高。越南经济重组的进程和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需要建立相应的法律体制机制来实行新的政策。
越南国会经济委员会副主席梅春雄指出,修订后的《投资法》将促进国内外企业在越投资,还能够管理实际投资和投资经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