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现代化与法治中国

2014年04月04日 01:31  第一财经日报  收藏本文     

  解放军总后勤部原副部长谷俊山案,由军事检察院于3月31日向军事法院提起公诉,进入审判阶段。《解放军报》刊文称,查处谷俊山案件是军队法治建设一次重要的司法实践。

  4月2日,北京军区司令员张仕波在《解放军报》发表的文章中说,“习主席强调指出,要牢记,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崇尚法治是建设正规化军队的重要前提,夯实强军之基必须首先强化法律至上的理念。……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起着示范导向作用,夯实强军之基必须坚持从严治官、以上率下。”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要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要一体建设。没有任何部门、区域、党派、个人可以例外。假如“刑不上大夫”,法治的严肃性将荡然无存。

  在现实中,领导干部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侵权须赔偿”的法治思维,其迫切性远胜于一般群众。因为他们手中有权,而且相当部分人的潜意识里,“权大于法”。权为己所用,利为己所谋,对宪法法律无敬畏之心。当公职人员知法犯法、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时,其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杀伤力是难以计量的。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培根所说:“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现实的情况是,受诉法院面临一些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存在合理怀疑、内心不确信的案件,特别是对存在非法证据的案件,在放与不放、判与不判、轻判与重判的问题上往往面临巨大压力,导致影响了司法公正。这些压力何在?主要还是来自上面的招呼,源于领导干部滥用权力干预司法。

  年初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强调,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公开透明是必不可少的。权力运行不见阳光,或有选择地见阳光,公信力就无法树立。只有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执法司法才能树立起权威性和公信力。

分享到:
收藏  |  保存  |  打印  |  关闭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

0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收藏成功 查看我的收藏
  • 新闻记者目击上海女游客在马来西亚被掳走
  • 体育遭韩国双杀!鲁能2-4浦项 恒大负10人全北
  • 娱乐外媒:“巨星”文章出轨 网友:冠希2.0
  • 财经官员曝房产申报漏洞:只能报三四套难如实
  • 科技中移动回应香港套餐优惠质疑
  • 博客博主亲历:和习主席一起吃法国国宴(图)
  • 读书优劣悬殊:抗美援朝敌我装备差距有多大
  • 教育男子因大学挂科成黑户:家庭事业全毁
  • 钮文新:稳增长没有股市不行
  • 苏鑫:揭秘SOHO中国卖房子的秘诀
  • 周彦武:反腐扫黄让中国经济下滑
  • 慕容小散:限购松绑之后冰火两重天
  • 张化桥:中国必须加息 才能减息
  • 徐斌:不能老眼光看本届政府政策
  • 张明:改革国际货币体系难度不小
  • 叶檀:银行高股息为何不讨投资者的好
  • 杨再平: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建言
  • 郎咸平:京津冀要警惕曹妃甸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