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报记者 梁薇薇
也许,到目前为止,只有一位经济学家,虽然从未履足中国,但却跟中国的改革与转型密不可分,并对中国改革的影响既深且巨。这就是美国经济学家罗纳德·科斯。
2013年9月3日,罗纳德·科斯在美国去世,享年102岁。作为新制度经济学和产权经济学的创始人之一,科斯因发现并阐明交易费用与产权在经济组织和制度结构中的重要性而荣获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
科斯的产权和交易成本理论,被经济学界称作“科斯定律”。他曾为这个理论写下一句概要性的断语:“清晰地界定权利是市场交易的前提。”
上世纪80年代,科斯的产权理论被介绍到中国,当时的中国正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科斯的理论和思想很快在中国经济学界引起反响。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经济已经今非昔比。不过,中国经济的制度转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科斯的影响力也比他的生命还远为长久。
科斯的产权理论被用在很多领域,其中一个比较明显的就是土地。在新一轮的土地体制改革中进一步的确权改革,推进资源的流转和合理配置,这其中可以看到科斯产权理论的影响。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要说中国的改革,在中国经济发展的历史足迹中,1978年的安徽小岗村不得不提。
1978年11月24日晚上,安徽省凤阳县凤梨公社小岗村西头严立华家低矮残破的茅屋里挤满了18位农民。他们正在召开的是一次关系全村命运,甚至可以改变全国农民命运的秘密会议。这次会议的直接成果是18位农民签下“生死状”,将村内土地分开承包,开创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先河。
这个会议的秘密召开,多少反映了一个曾经困扰中国多时的问题:私有产权与社会主义制度如何共存。而这导致中国的经济改革之路充满了波折和反复。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包产到户”(分田到户)是“不合法”的,因此,1978年安徽小岗村的举动是冒天下之大不韪。
然而,历史没有辜负这一“农民的伟大创举”,当年,小岗村粮食大丰收。而这张“生死状”现在也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一个重要开始。
如今,中国改革开放已经走过了35个年头,今天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经济迅速增长,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成就显著。
对于中国经济增长的奥妙有很多种解释,其中,作为一个“不在场”的参与者,科斯对中国经济转型的解释虽寥寥几笔却一目了然。在他101岁时撰写的有关中国的文章中,科斯认为中国的经济转型是由两个性质迥然不同的改革共同推动完成,即政府推动的改革和“边缘革命”。在他看来,将私人企业家和市场力量带回中国,从而促使中国经济崛起的是后者:饥荒中的农民发明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乡镇企业引进了农村工业化……正是这些中国社会主义经济中的“边缘力量”为中国市场转型铺平了道路。
而制度经济学者盛洪甚至认为,中国经济奇迹的原因很简单,就是产权和市场。在农村,家庭有了土地承包权;在产业领域,人们有了创办企业的权利。
诚然,中国的经济改革,是从确定农民对土地的长期使用权开始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此后6年间,即从1978年12月到1984年10月,中国的改革进入了启动阶段。这一阶段,改革的主战场是在农村。而农村改革的标志为“包产到户(分田到户)”即后来被称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实践证明,“包产到户”符合中国的国情,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符合中国广大农民的意愿。之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载入了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土地归集体所有的性质不变,把经营权即耕种权承包给农民家庭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打破了农业领域的集体化和计划经济政策,释放了农民的积极性,类似举措随后扩散到城市和工商业部门。
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有力地支撑了科斯定律的解释力:只要产权是明确的,并且交易成本为零或者很小,那么,无论初始产权界定给谁,市场都能够实现资源配置的帕雷托最优。
土地流转
科斯的学说之所以在中国有如此巨大影响,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钱颖一认为,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科斯学说是研究权利和权力的配置问题,这其中包括产权问题。权利和权力配置问题对于像中国这样一个从中央计划经济,正走向市场经济的转轨经济来说,远比单纯的资源配置问题更为基本,更为重要。这是因为对资源配置问题的研究多以清晰产权和健全法治为前提,而这个前提在中国恰恰原来并不存在,需要通过改革建立。而科斯的学说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基本的分析框架。
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土地制度改革,一直是整个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土地全部公有到所有与使用权分离,从征用、确权再逐步发展到成都试验区的还权赋能,中国农村产权的每一次小小转变都是一次改革和进步。
但中国经过这么多年的改革,农民得到了农产品买卖和进城务工的权利,但绝大多数农民还是很少分享城市化带来的地租收益。加上长期城乡隔绝的体制,使得城乡之间的差距在经济高速增长中进一步拉大。
其中,不少专家学者认为,当前农村土地制度面临的基本矛盾是土地产权主体缺位,收益权,使用权和处置权严重不完整,由此导致农村土地普遍流转不畅,利用效率低下。
为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农村改革提出了具有突破性、开创性的改革意见,特别是提出要通过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进一步明确了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
今年1月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
土地流转的改革仍是科斯产权理论的一部分。这意味着,即使斯人已去,但中国经济仍可以从他的理论中学到更多。而这种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改革将极大地改变农村改革的落后局面,推动中国整体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但是,必须强调,目前土地制度确实有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的地方,涉及到《宪法》以及相关法律的修订。而完善制度,则需慎重稳妥地推进试点。
截至目前,在集体土地改革方面,不少省市已经进行了试点。人们有理由相信,与35年前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相比较,此次的农村土地制度的创新是全方位、大力度的,将再一次释放促进农村发展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