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未能入读百强大学
法院判学校退高价学费
羊城晚报讯 记者凌越、董柳,实习生郝小书报道:家长花高价给孩子读贵族学校,无非是想孩子能拿到好的学历并考入好大学。广州英豪学校国际教育中心承诺学生毕业后能考入世界前100强的大学,三年学费21.4万元。有学生就读这所学校,但并没有考入学校先前承诺的“世界100强大学”,于是学生家长把学校告上法庭,要求学校全额退还学费。近日,从化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学校把21.4万元学费如数退还家长。
事件起因:
英语成绩未达标无缘百强大学
欢欢(化名)曾是广州英豪学校国际教育中心(以下简称“英豪学校”)的学生,2009年,她的父亲刘舒(化名)与英豪学校签订了入学协议书,协议书说明英豪会在欢欢在校学习期间获得高中毕业文凭,并能考入世界前100强大学,否则将退还21.4万元的学费。
在正常完成了三年的学业后,欢欢在2012年9月和10月分别收到了排名世界百强的澳大利亚莫利亚莫纳什大学和墨尔本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不过两校在录取通知书中提出了对英语考试成绩的限制条件,欢欢并没有达到要求。最终欢欢只能入读加拿大萨斯喀彻温大学。
诉讼焦点:
英语成绩不达标是谁的责任
感觉受到欺骗的欢欢父亲刘舒,一气之下把广州英豪学校国际教育中心告上了法院,要求退还学费21.4万元。而英豪学校则认为,已经有两所世界百强高校向欢欢发出录取通知书,是由于欢欢的个人问题没有去就读,责任不在学校。
随后,英豪学校提出了反诉,称被反诉人刘舒须缴纳欢欢在校期间伙食费、住宿费、考试费、外国大学报名费、签证服务费及游学等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欠英豪学校费用806.5元,该款多次催收未果,故反诉要求刘舒支付上述款项给反诉人。被反诉人刘舒称其在开学前已根据学校要求交纳足够费用,不存在拖欠英豪学校费用的问题。
法院观点:
学生未进百强大学,学校没有履约
从化市法院一审认为,英豪学校作为从事申请入读国外大学的专业教育培训机构,对于入读国外大学的流程和要求是了解和清楚的,也应对申请入读国外大学的有关要求和条件在入学前予以明释,并应在入学协议上具体明确。刘舒与英豪学校对合同义务及录取通知书存在不同理解,应作通常理解及不利于合同提供一方的解释,即广州英豪学校应当对欢欢取得世界100强大学录取通知书,并使欢欢达到入学要求负有义务。
另外,广州英豪学校在收取高额学费的同时,在合同中作出考入世界前100强大学的承诺,容易诱导学生及其家长作出入读该校的选择,而作为家长支付高额学费入读英豪学校,其目的正是要进入世界前100强大学就读,而非为了取得一纸未达到条件的录取通知书。所以对刘舒的要求表示支持。
判决结果:
学校退还全部学费21.4万元
最后,从化市法院一审判决英豪学校将21.4万元学费退还给刘舒,并出具欢欢在英豪学校入读时间、学习科目、学习成绩等学习经历的证明。
判后英豪学校不服上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