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首月1元”等互联网保险营销乱象被叫停
作者:蔺丽爽
“首月1元”等宣传用语被全面叫停
本报曾于7月20日发布《“首月1元”保险有多坑?年自动“被扣费”将高达3145元》的报道。昨日,北京银保监局官网公布了一份于8月24日印发的《关于专项整治北京地区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全面叫停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在京发布存在过度营销、诱导消费问题的营销宣传广告,包括但不限于“首月1元”“1元升级”“免费赠险”“实物抽奖”“限时停售”等内容,以及存在广告标识不清晰、关闭按钮不显著、整屏诱导点击等问题的广告。
“首月1元”等广告较为普遍
《通知》中的定义为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在自营网络平台以外,通过网站、网页、应用程序、通信短信息等媒介,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或其他形式,面向北京地区消费者开展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商业宣传推广活动。
北京银保监局表示,前期,根据网络舆情、消费投诉等情况,北京银保监局关注到个别保险机构在通过广告引流开展互联网保险销售业务过程中,片面强调“首月1元”“1元升级”等营销用语,存在过度营销、诱导消费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北京银保监局已对相关机构依法采取监管措施,责令其全面整改,立即停止发布存在诱导性宣传问题的营销宣传广告,妥善处理投诉纠纷。
北京银保监局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目前市场上包含“首月1元”“1元升级”“免费送保障”“手机抽奖”等内容的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广告较为普遍,相关广告标识不清晰不显著,且往往与共享单车、充电宝等消费场景紧密结合,一定程度上是在利用消费者的注意力“盲区”进行引流,同时部分消费者由于对保险产品了解不充分,未认真阅读产品条款,易引发消费投诉纠纷。
银保监局《通知》规范乱象
在此背景下,北京银保监局印发了《通知》,旨在深入贯彻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互联网保险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精神,规范北京地区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活动,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通知》中提到,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或经授权的省级分公司应当统一管理北京地区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活动,建立营销宣传内容制作、审核、发布、效果评估相关管理制度,并根据本通知要求建立北京地区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管理台账(以下简称管理台账),未纳入管理台账进行管理的营销宣传广告不得发布。
另外,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当结合此次互联网保险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和本通知要求,全面评估在京发布的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广告合规性,明确整改处理措施,逐一登记至管理台账,并于2021年9月10日前报告北京银保监局,相关管理制度一并报告。
自2022年1季度起,各机构应于每季度前10日内向北京银保监局报告上季度管理台账。
后续将开展常态化网络监测
北京银保监局表示,后续,监管部门将根据保险机构报送的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管理台账,开展常态化网络监测和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置不当营销宣传广告,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北京银保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互联网保险产品时,务必树立理性消费理念,仔细、全面了解保险产品条款,在畅享互联网技术带来的消费便利同时,审慎点击、确认相关内容,理性投保,切实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陈嘉辉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