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许晨辉)为进一步推动和规范健康保险发展,保监会正在对《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进行修改。11月15日,保监会公布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指出,保险公司销售产品时,应在基准费率基础上,在费率浮动范围内,针对被保险人的风险情况、自身风险管理水平合理确定具体保险费率。保险公司不得基于被保险人除家族遗传病史之外的遗传信息、基因检测资料等进行费率浮动。

  据了解,意见稿所称健康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因健康原因或者医疗行为的发生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在产品管理方面,保险公司拟定健康保险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按照保监会的有关规定报送审批或者备案。其中,短期个人健康保险产品可以进行费率浮动。短期健康保险费率浮动范围不超过基准费率的30%。保险公司不得基于被保险人除家族遗传病史之外的遗传信息、基因检测资料等进行费率浮动。

责任编辑:李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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