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带来2024年1-11月IPO报告,VC/PE机构渗透率56.57%,美股中企IPO数量创新高。
来源丨超越 J Curve
核心发现
共112家有VC/PE背景的中企实现上市,VC/PE机构IPO渗透率为56.57%。中金资本参投11家IPO战绩夺魁;
汽车交通行业账面退出回报最高,港交所主板账面退出回报居首位;
198家中企在全球市场IPO,IPO数量及金额连续三年下降,港交所主板IPO数量与金额双居首位。
第一部分
中国企业IPO退出分析
汽车交通行业账面退出回报最高
2024年1-11月,共112家具有VC/PE背景的中企实现上市,VC/PE机构IPO渗透率为56.57%,账面退出回报共计1,554.77亿元。
分行业看,汽车交通、电子信息、医疗健康三个行业账面退出回报均超300亿元,位列前三;医疗健康行业VC/PE渗透率82.35%,渗透率最高;先进制造行业账面回报倍数为8.18倍,高于其他行业。
港交所主板账面退出回报居首位
分板块看,上交所科创板、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纽交所VC/PE渗透率均为100%,机构渗透率最高;港交所主板账面退出回报976.07亿元,断层领先其他交易所板块,账面退出回报TOP10企业中就有7家来自港交所主板;纳斯达克全球市场账面回报倍数7.18倍,回报倍数最高。
第二部分
中国企业IPO分市场分析
2024年1-11月,共有198家中国企业在A股、港股以及美股成功IPO,募资总金额1,312亿元;IPO募资金额TOP5企业依次为美的集团、顺丰控股、地平线机器人、华润饮料、极氪;IPO集中行业为消费、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汽车交通、能源及矿业;IPO集中地域为广东、浙江、北京、江苏、上海。
全球中企IPO发行连续三年下降
2024年1-11月,共有198家中国企业在A股、港股以及美股成功IPO,IPO数量同比下降47.48%,募资金额共计1,312亿元,募资金额同比下降65.06%。IPO数量与募资金额连续三年下降,且同步创下十年新低。
从全年来看,2-8月IPO募资金额整体维持低位,且波动较小,9-11月出现翘尾主要来自于美的集团、地平线机器人、华润饮料、顺丰控股在港股的大额首发上市。
港交所主板IPO数量与募资金额双居首位
从股票市场来看,45%的中企在A股IPO。从交易板块来看,港交所主板IPO企业数量共55家、纳斯达克资本市场IPO企业数量共40家,分居前两位。港交所主板IPO募资金额640.39亿元、深交所创业板IPO募资金额207.82亿元,是全市场募资金额最大的两个板块。
与2023年1-11月相比,A股IPO数量同比下降近七成,IPO募资金额下降超八成;港股、美股IPO数量与IPO募资金额均同比上涨,其中港股募资金额上涨超1倍,涨幅最大。
A股IPO首日表现佳 最高涨19倍
2024年1-11月,涨幅TOP10企业全部来自A股,其中创业板为6家;而在跌幅TOP10企业中,港交所有6家,纳斯达克有4家。A股IPO首日表现佳。
2024年1-11月,共有198家中国企业在A股、港股以及美股成功IPO,共有43家企业首日破发,破发率21.72%。红四方首日涨幅19.17倍,是今年以来首日涨幅最大的个股。年内共有65家企业首日涨幅超过1倍,共有10家企业首日涨幅超4倍,共有4家企业首日涨幅超10倍。
A股IPO创十年新低 长期政策为市场筑基
2024年1-11月,共有89家中国企业在沪、深、北三市IPO,IPO数量同比下降69.52%,募资金额共计576亿元,募资金额同比下降82.98%。IPO数量与募资金额共创十年新低。在A股募资金额TOP10中,上交所占据9席,其中科创板占5席,电子信息行业占半数。
2024年4月12日,第三个“国九条”发布,意在建设1+N的政策体系,从投资者保护、上市公司质量、行业机构发展、监管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等方面推动资本市场建设。2024年9月24日,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联合发布多项涉及优化货币政策、放宽制度限制、鼓励并购重组、引导中长期资金入市等方面的政策。
港股IPO涵盖传统消费与新质生产力
2024年1-11月,共有57家中国企业在香港IPO,IPO数量同比上涨5.56%,募资金额为642亿元,募资金额同比上涨100.39%。IPO数量创十年新低。
2024年9月17日,美的集团(00300.HK)在港交所主板挂牌,首发募资282亿元,既是今年截至11月底募资金额最大的中企,也是港股近三年之最。若剔除超大额首发项目的影响,IPO募资金额同样处于十年低位。
在港股募资金额TOP10中,既包括传统消费品牌,也包含以黑芝麻智能、晶泰科技为代表的“18C特专科技”新质生产力企业。同时,前4家企业募资金额均超40亿元,这4家中企也是全球市场IPO发行中募资金额前4名。
美股中企IPO数量创新高 自动驾驶含量高
2024年1-11月,共有52家中企在纳斯达克、纽交所IPO,IPO数量同比上涨67.74%;募资金额共计94亿元,募资金额同比上涨84.46%。IPO数量创十年新高,但募资金额与历史高位仍差距很大。
在美股募资金额TOP10中,前3位都涉及自动驾驶业务,其中极氪募资金额为31.32亿元,在美股上市中企间列首位。除此之外,还有6家企业通过SPAC方式登陆美股,分别是路特斯科技、大树云、昶洧汽车、利航国际货运、百德医疗、亿珑能源。
第三部分
中国企业IPO行业及地域分析
半导体领域IPO数量最多
2024年1-11月,从IPO数量来看,电子信息、先进制造行业位居前两位,分别为38家、34家;从募资金额来看,消费行业募资385.18亿元居首位,电子信息、先进制造行业分列二、三位。从细分领域来看,半导体领域共有20家企业上市,数量最多;新能源、交通出行领域各有6家。
消费行业IPO募资金额同比上涨近两倍
2024年1-11月,电子信息行业IPO数量为38家,主要行业IPO数量相较去年同期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先进制造行业IPO数量下降8%,降幅最小。消费行业IPO募资金额为385.18亿元,上涨1.92倍;物流运输行业IPO募资金额上涨19%,IPO金额TOP10的其他行业均募资同比大幅下降。消费行业平均募资金额为22.66亿元,平均募资额最高,主要受大额首发项目美的集团影响,汽车交通、物流运输行业平均募资金额同比回升。
广东IPO数量与募资金额双居首位
2024年1-11月,从IPO数量来看,广东、江苏位居前两位,分别为43家、26家;从募资金额来看,广东以563亿元居首位,浙江、北京分列二、三位。从重点地区IPO上市企业主要行业分布来看,以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为代表的新质生产力与地区发展形成协同态势。
江苏、上海项目平均募资额降幅最大
2024年1-11月,广东地区IPO数量为43家、IPO募资金额为563亿元、项目平均募资金额为13.09亿元,三项均位于首位。
除四川地区IPO数量同比持平、广东地区项目平均金额同比上涨之外,其他主要地区IPO数量、募资金额、项目平均金额均呈现不同程度的下滑。其中,山东地区IPO数量下降76%、募资金额下降83%,两项降幅最大;江苏、上海项目平均金额均下降58%,单项目募资额降幅最大。
第四部分
中国企业十大热门IPO
中企IPO规模及当日市值TOP10
全球前十大IPO概览
第五部分
2024年1-11月IPO政策盘点
1月28日,证监会进一步优化融券机制,加强对战略投资者限售股出借的监管,具体包括:全面暂停限售股出借;将转融券市场化约定申报由实时可用调整为次日可用,对融券效率进行限制。
2月6日,北交所发布《推动提高北交所上市公司质量行动方案》,该行动方案从优化上市公司结构、完善规则体系、提升治理水平、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等7个方面入手,开展85项具体工作。
3月15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两项政策,分别聚焦上市企业与拟上市企业。内容包括: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严惩业绩造假;防范绕道减持;加强现金分红监管;推动上市公司加强市值管理;严把拟上市企业申报质量;防范财务造假、欺诈发行;严密关注拟上市企业是否存在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等情形;从严监管高价超募;考虑二级市场承受能力,实施新股发行逆周期调节;督促企业按照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募集资金投向和规模;健全全链条监督问责体系。
4月12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是时隔10年国家发布的第三个推动资本市场发展“国九条”。内容涵盖投资者保护、上市公司质量、行业机构发展、监管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等方面。“国九条”将与若干配套制度规则形成“1+N”政策体系。旨在通过严把上市关、从严政策监管,推动中长期投资市场形成,建设高质量发展的资本市场。
4月12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主要包括:第一,严格强制退市标准;第二,进一步畅通多元退市渠道;第三,削减“壳”资源价值;第四,强化退市监管;第五,落实退市投资者赔偿救济。
4月19日,证监会发布《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的十六项措施》。其中第十点:引导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投向科技创新领域。落实私募基金“反向挂钩”政策,扩大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向投资者实物分配股票试点、份额转让试点,拓宽退出渠道,促进“投资-退出-再投资”良性循环。
4月19日,证监会发布5项资本市场对港合作措施。一是放宽沪深港通下股票ETF合资格产品范围;二是将REITs纳入沪深港通;三是支持人民币股票交易柜台纳入港股通;四是优化基金互认安排;五是支持内地行业龙头企业赴香港上市。
4月30日,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1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突出“三个强化”:一是强化辅导监管与持续监管联动;二是强化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三是强化“关键少数”诚信合规。
4月30日,证监会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修改后的《指引》适度提高了对科创板拟上市企业的研发投入、发明专利数量及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要求,旨在引导科创企业更加重视科研投入和科研成果产业化,促进申报企业质量进一步提升。
5月24日,证监会、上交所、深交所共出台三项减持业务规则。其中: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交所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业务指引》;深交所发布《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业务指引》。主要内容包括:增加大股东大宗交易减持前的预披露义务;因离婚分割股票后各方持续共同遵守减持限制;对违规减持可以采取责令购回并向上市公司上缴价差的措施;优化董监高禁止买卖股票的窗口期,年报、半年报窗口期调整为公告前15日内;上交所优化询价转让和配售业务中的交易过户流程。
6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包含5大项17条措施,又称“创投17条”,内容包括:培育多元化创业投资主体;多渠道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加强创业投资政府引导和差异化监管;健全创业投资退出机制;优化创业投资市场环境。
6月19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 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内容包括:强化科创板“硬科技”定位;开展深化发行承销制度试点;优化科创板上市公司股债融资制度;更大力度支持并购重组;完善股权激励制度;完善交易机制;加强科创板上市公司全链条监管;积极营造良好市场生态。
8月30日,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2、3号》,分别规范法律类、财务类和程序类问题。《指引第1号》主要增加了发行人股东信息披露及核查要求、申报前引入新股东与增资扩股、募集资金用途、承诺上市后业绩大幅下滑延长限售等规定,细化了上市公司子公司申报北交所的披露与核查要求。《指引第2号》主要增加了资金流水核查、客户供应商穿透核查等防范财务造假相关核查要求,增加了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的负面情形、财务内控不规范的整改运行期要求,细化了未盈利企业相关披露与核查要求。《指引第3号》主要将“关键少数”口碑声誉重大负面情形纳入发行人与中介机构重大事项报告的范围。
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并颁布多项重要政策。其中与金融市场关系最为密切的政策有:
①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和政策利率。近期将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向金融市场提供长期流动性约1万亿元。降低中央银行的政策利率,即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下调0.2个百分点,从目前的1.7%调降至1.5%。
②创设新的货币政策工具支持股票市场稳定发展。第一项是创设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支持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保险公司通过资产质押,从中央银行获取流动性,这项政策将大幅提升机构的资金获取能力和股票增持能力。第二项是创设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引导银行向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回购和增持股票。
③关于“扩大大型银行下设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股权投资试点范围”的具体措施:一是扩大试点城市的范围。研究将试点范围由原来的上海扩大至北京等18个科技创新活跃的大中型城市。二是放宽限制。适当放宽股权投资金额和比例限制,将表内投资占比由原来的4%提高到10%,投资单只私募基金的占比由原来的20%提高到30%。三是优化考核。指导相关机构落实尽职免责的要求,建立健全长周期、差异化的绩效考核。
9月24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①支持上市公司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转型升级。证监会将积极支持上市公司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进行并购重组,包括开展基于转型升级等目标的跨行业并购、有助于补链强链和提升关键技术水平的未盈利资产收购,以及支持“两创”板块公司并购产业链上下游资产等。
②鼓励上市公司加强产业整合。将继续助力传统行业通过重组合理提升产业集中度,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对于上市公司之间的整合需求,将通过完善限售期规定、大幅简化审核程序等方式予以支持。同时,通过锁定期“反向挂钩”等安排,鼓励私募投资基金积极参与并购重组。
③进一步提高监管包容度。证监会将在尊重规则的同时,尊重市场规律、尊重经济规律、尊重创新规律,对重组估值、业绩承诺、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等事项,进一步提高包容度,更好发挥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
④提升重组市场交易效率。证监会将支持上市公司根据交易安排,分期发行股份和可转债等支付工具、分期支付交易对价、分期配套融资。同时,建立重组简易审核程序,对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重组,大幅简化审核流程、缩短审核时限、提高重组效率。
⑤提升中介机构服务水平。证监会将引导证券公司等机构提高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交易撮合和专业服务作用,助力上市公司实施高质量并购重组。
⑥依法加强监管。证监会将引导交易各方规范开展并购重组活动、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等各项法定义务,切实维护重组市场秩序。
9月26日,中央金融办、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指导意见》。主要举措包括:
①建设培育鼓励长期投资的资本市场生态。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鼓励上市公司回购增持。完善适配长期投资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完善中长期资金交易监管,完善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配套机制。
②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引导基金公司从规模导向向投资者回报导向转变。丰富公募基金可投资产类别,建立ETF指数基金快速审批通道,持续提高权益类基金规模和占比。稳步降低公募基金行业综合费率,推动公募基金投顾试点转常规。鼓励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丰富产品类型和投资策略,推动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提高权益类私募资管业务占比。
③着力完善各类中长期资金入市配套政策制度。建立健全商业保险资金、各类养老金等中长期资金的长周期考核机制。完善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政策制度,支持具备条件的用人单位放开企业年金个人投资选择,鼓励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探索开展差异化投资。鼓励银行理财和信托资金积极参与资本市场,畅通入市渠道,提升权益投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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