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下午,“南京发布”公众号发布消息称,为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省政府《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措施》),南京市提出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其中对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有多项强力举措。
对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措施》提出,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允许分区实施阶段性住房购买契税补贴优惠。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减轻居民首付资金周转压力。在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基础上,适当拓宽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渠道。此外,《措施》还称,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
值得关注的是,《措施》明确提出,用好用足金融支持房地产16条措施,鼓励商业银行加大配套贷款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有关股权融资政策,开展再融资、并购重组及配套融资。支持融资担保公司加入交易所债券市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央地合作增信共同支持民营房地产企业发行公司债券,推动专业信用增进机构为财务总体健康、面临短期困难的房地产企业债券发行提供增信支持。
《措施》还要求,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通过信息化手段强化商品房项目预售资金监管,保障资金专用于项目建设,确保预售楼盘如期交付。完善商业银行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举措,有效提升企业资金使用效率。
《措施》明确列明了各项举措的责任单位,其中,南京房产局和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参与了所有举措的实施。
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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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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