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审理一数字货币诈骗系列案:涉案3.8亿 171人获刑

浙江审理一数字货币诈骗系列案:涉案3.8亿 171人获刑
2021年09月07日 18:28 澎湃新闻

  记者 葛熔金

庭审现场庭审现场

  “股票行情不好,投资区块链能获几倍、几十倍回报!”澎湃新闻9月7日从浙江东阳市检察院获悉,由该院起诉的一起数字货币诈骗系列案陆续审理宣判,共有171名被告人获刑。该系列案涉案金额3.8亿余元,被害人上千名。

  2019年3月,浙江金华市的陈先生在网上看到“大师带你炒股票包赚”的广告,加入一个股民交流群。不久,群里出现“投资大佬”,发动大家投资区块链,称能获利几倍甚至几十倍。群里的“股民”纷纷申购,陈先生也申购了30万元名为BKC的数字货币。随后,群里的讲师助理发来名为“LKF”的平台链接,陈先生在该平台投30万元购买数字币,转账后发现有6个月锁仓期,期满才能交易。虽然有些担忧,但他每天登陆,见涨势喜人,也没再怀疑。过了一段时间,平台无法登陆,陈先生意识到被骗,向公安机关报案。

  和他一样因投资“数字币”被骗的人陆续报案,2019年8月,经公安部督办,浙江东阳市警方对SIE、CFEX、LKF、GDBIT等数字货币诈骗平台立案侦查,以夏某某为首的跨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浮出水面。

  据介绍,2018年5月起,夏某某为实施数字货币诈骗犯罪设立公司招募人员,形成由财务结算、客服、招商、技术、直播间讲师、客诉等组成,成员200多人的的犯罪集团。集团虚构从事区块链技术开发,通过技术团队研发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在“上游”,代理商业务员冒充证券公司工作人员物色有投资意向的客户,获取信任后推荐到讲师直播间听课;“中游”,讲师唱空股市,谎称投资数字货币能获高额回报,诱导客户到公司开发的交易平台投资;“下游”,客户转账“入金”后进入锁仓期,入金第二天,代理商、平台、直播间按50%、40%、10%的比例,通过承兑商以USDT币等数字货币分赃。平台继续通过机器人功能模拟自动交易,操控涨势。后期,该犯罪集团将财务、技术、运营、招商等部门人员转移至韩国、马来西亚等地。

  今年3月起,该系列案陆续开庭审理,171名被告人中1人被判处无期徒刑,11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余被告人被判处十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均判处罚金,部分情节较轻的被告人被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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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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