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养老广东分公司被罚15.5万元:未按规定执行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超经营区域开展保险业务

泰康养老广东分公司被罚15.5万元:未按规定执行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超经营区域开展保险业务
2025年08月21日 15:37 金融一线

8月21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因未按规定执行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超经营区域开展保险业务,被罚款15.5万元。

同时,胡超莹(时任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客户运营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因未按规定执行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超经营区域开展保险业务,被警告并罚款2.5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粤金罚决字〔2025〕64号

1.未按规定执行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

2.超经营区域开展保险业务

罚款15.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

2

胡超莹(时任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客户运营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警告并罚款2.5万元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责任编辑:小浪快报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7X24小时

  • 09-01 艾芬达 301575 --
  • 08-25 华新精科 603370 --
  • 08-19 巴兰仕 920112 15.78
  • 08-13 能之光 920056 7.21
  • 08-11 宏远股份 920018 9.17
  •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