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金融一线消息,据中国人民银行南阳市分行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占压财政资金,受到警告并被罚款59.3万元。
王某军(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结算与现金管理部经理)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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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睿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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