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昆明官渡农村合作银行因五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罚款85.3万元。罚单涉及违法行为类型如下:1.违反账户管理规定;2.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3.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相关管理规定;4.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5.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苏某萍(时任昆明官渡农村合作银行副行长)对昆明官渡农村合作银行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相关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罚款1.1万元。
龙某然(时任昆明官渡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经理)对昆明官渡农村合作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罚款2.5万元。
田某文(时任昆明官渡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副经理)和李某(时任昆明官渡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副经理),对昆明官渡农村合作银行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1.3万元。
![](http://n.sinaimg.cn/finance/transform/255/w550h505/20241119/10c1-1ae64a241db1041ed3cc20aad0a77878.png)
![](http://n.sinaimg.cn/finance/cece9e13/20240627/655959900_20240627.png)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责任编辑:王馨茹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http://n.sinaimg.cn/finance/72219a70/20180103/_thumb_23666.png)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